2016云南文山州公務員考試錄用李妮等186位同志通知
文山州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按考試公告的程序已全部結束,報考文山州崗位的考生通過筆試、面試、體檢、錄用前考察和公示,均無異議。經研究,同意錄用李妮等186位同志為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縣(市)、州屬各有關單位接到通知后,請及時通知新錄用人員按行政介紹信規定的時間辦理公務員錄用相關手續,并安排新錄用人員到單位報到。
二、新錄用公務員的工資待遇自報到之月起執行,在當月15日前(含15日)報到的,發全月工資;15日以后報到的,發半月工資。
三、2002年至2007年的畢業生,按《文山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我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文政辦發〔2004〕64號)規定計算工齡;2008年及以后的畢業生,按《文山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文政辦發〔2008〕128號)規定計算工齡。
四、新錄用人員參加工作時間從錄用文件下發之日起計算。原已有工作經歷的新錄用人員,參加工作時間以個人檔案內相關證明材料記錄時間計算。
五、新錄用公務員的錄用、職務任免和任職定級相關工作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關于印發〈公務員職務任免與職務升降規定(試行)〉的通知》(中組發〔2008〕7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關于印發〈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的通知》(中組發〔2008〕20號)等文件規定和要求執行。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培訓規定(試行)》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對新錄用公務員要進行初任培訓。培訓工作由文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實施,具體培訓事項另行通知。
七、根據《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云南省人事廳關于云南省新錄用公務員到基層單位鍛煉有關問題的通知》(云人通〔2006〕33號)文件精神,凡錄用到州級機關公務員崗位的人員,必須下派到基層單位鍛煉一年。
八、新錄用的公務員須填報《公務員錄用審批表》、《新錄用人員個人信息統計表》和《新錄用人員下派鍛煉情況表》等相關表格,可通過文山人社網(http://www.ynwsrs.gov.cn)首頁“相關下載”專欄下載填寫,并于2016年10月31日前,按照招考單位機構性質分別報中共文山州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和文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公務員管理科(需附電子文檔)。
原標題:關于錄用李妮等186位同志為公務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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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文山州委組織部 文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9月1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