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貴州龍里縣矛盾糾紛多元化解調處中心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公告【招5人】
根據龍里縣人民調解工作需要,特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招聘條件
1、男性年齡不超過65周歲、女性年齡不超過60周歲;
2、有一定的法律知識水平和基礎;
3、身體健康,能適應調解工作需要;
4、遵紀守法,政治素質高,紀律性強,無違法犯罪記錄;
5、熱愛人民調解工作,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和人際溝通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表達能力。
6、退休的政法干警、法律專業畢業大學生、具有從事相關法律工作經歷的人員優先錄用。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9月18日至9月23日。
2、報名方式:龍里縣司法局現場報名。報名人員須填寫《2016年龍里縣專職人民調解員報名表》,并附身份證和相關證明材料。
3、龍里縣司法局地址:龍里縣冠山街道環北路群工中心七樓,聯系人:劉菲菲(聯系電話:5637901)
三、錄用辦法
本次招聘考試原則上只進行面試,面試內容主要考察應
聘人員的語言能力、應變能力、說服能力、調解常識和法律常識。面試由龍里縣矛盾糾紛多元化解調處中心組織,面試時間:2016年9月23日上午;面試地點:龍里縣司法局八樓會議室。
對面試合格者,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縣司法局負責,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有無違法犯罪記錄等方面的情況,并對其應聘資格進行復查核實。
通過面試和考察合格者統一安排在指定醫院體檢,體檢費用由縣司法局承擔。體檢不合格者,由面試成績依次遞補。
經面試、考察和體檢合格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由龍里縣司法局面向社會公示7天。
四、招聘人員的管理和待遇
1、受聘人員由縣矛盾糾紛多元化解調處委員會研究決定錄用,并簽訂聘用合同。
2、新聘用的專職人民調解員,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后,用人單位為受聘人繳納五險一金。
3、專職人民調解員勞動報酬由工資(每月1500元)和案件補貼兩部分組成。
4、聘用后專職人民調解員在縣矛盾糾紛多元化解調處中心窗口(縣群工中心一樓)按照正常上下班時間坐班。
4、專職人民調解員日常管理由縣矛盾糾紛多元化解調處中心負責。
5、對于聘期屆滿的男性70周歲、女性65周歲的原則上不再續聘,但對于工作成績顯著,特別的專職人民調解員除外。
6、專職調解員由縣司法局實行一年一聘,一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聘。
五、注意事項
1、應聘人未按規定時間到場者,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2、有關面試事宜按本公告通知為準,不再另行電話通知。
六、附則
本公告解釋權歸龍里縣司法局和龍里縣矛盾糾紛多元化解調處中心。
原標題:龍里縣矛盾糾紛多元化解調處中心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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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里縣司法局
龍里縣矛盾糾紛多元化解調處中心
2016年9月1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