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瀏陽市婦聯、司法局選聘人民調解員公告【招3人】
根據瀏綜委發[2016]10號及瀏編委發[2016]34號文件,市婦聯、市司法局擬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員3名,現將報考等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條件
1、具備大學及以上學歷,身體健康,無違法犯罪記錄;
2、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和心理疏導專業知識,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豐富的群眾工作經驗,熟悉人民調解工作流程;
3、年齡在30周歲以上、45周歲以內,已婚且婚姻狀況良好,不限性別。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被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開除公職,被軍隊(武裝警察部隊、公安現役部隊)開除軍籍的;
2、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因違法犯罪曾經受過治安拘留以上處罰或刑事處罰的;
三、招考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9月18日—9月20日。
2、報名地點:瀏陽市司法局一樓公共法律服務中心人民調解接待室。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接受網絡報名。報名時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需蓋原單位公章)、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材料(戶籍地或經常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張,并如實填寫《瀏陽市司法局招聘人民調解員報名登記表》。報名不收取任何報名費和考務費。
(二)資格審查
按報考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與現場報名同步進行。
(三)考核考察
成立考核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考核,經考核合格后按照選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進行實地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核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順延。具體考核考察時間以通知為準。
(四)體檢
經考察入圍人選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付。出現自動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的按照考核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順延。
三、管理及待遇
1、體檢合格人員為擬聘用人員,試用期2個月。
2、試用期滿合格者,簽訂勞務派遣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瀏陽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合同制人員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管理。薪酬待 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考核獎金組成,按規定辦理五項社會保險。
四、其他
1、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瀏陽市司法局基層管理科負責解釋。
2、報名及聯系方式
聯 系 人:張運根,聯系電話:0731-83609388
原標題:瀏陽市婦聯 瀏陽市司法局 關于選聘人民調解員公告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