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四川自貢市屬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61人】
(4)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報考人員系黨政機關在編人員的,須提供工作單位證明報考人是本單位在編職工的正式證明,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系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的,須提供工作單位證明報考人是本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的證明,以及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系企業或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人員的,須提供與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工作單位企業法人證書(或黨政機關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和社保繳納存單;系軍隊復轉人員的,須提供服役部隊團級及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證明;
(5)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3份。
特殊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手續:
(1)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學生證及復印件(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
(2)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咨詢電話028—86741860)。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3)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對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當場發給《面試通知書》;對復審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復審的人員將取消面試資格,并按該崗位公布的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擬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于2017年11月17日在自貢人事考試網上公布,不另行電話通知。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員于2016年11月22日(22日截止17:30時)進行資格復審,若遞補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未能通過資格復審及沒有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取消面試資格,其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3.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4.面試方式和成績計算: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時間15分鐘。主要考察崗位所要求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儀表及專業知識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40%折算后計入總成績。
5.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人選。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40%。
六、體檢
面試后依據招考崗位及擬聘用人數,按照報考人員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若面試成績相同,再按筆試中的專業科目成績高低排序;若以上情況成績再相同,則通過加試作出選擇確定排序。
體檢人員名單由自貢市招考主管機關通過自貢人事考試網、自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政務公開欄公布。體檢由自貢市招考主管機關統籌安排,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7號)執行。 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當日、當場復檢只進行一次,以復檢結論為準。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由自貢市招考主管機關指定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果以復檢醫院出具的結論為準。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在報考同一崗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等額確定遞補參加體檢。
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主要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能力、遵紀守法、道德品質等進行考察。在職人員征求原所在單位意見;非在職人員應由其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或其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往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查詢其人事學籍檔案作為考察依據。
其中幾種特殊報考對象,應于接到考察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須提供以下材料到報考單位主管部門:
1.報考者如系在職公務員、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或持有與所在單位解除(終止)聘用(勞動)合同的有效證明材料;
2.委培生、定向生報考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3.2017年應屆畢業生應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
上述人員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由自貢市招考主管機關在參加該崗位面試者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
考察后不符合聘用條件不予聘用的,在參加該崗位面試者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經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
八、公示
各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確定擬聘用人員后,報自貢市招考主管機關統一在自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自貢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公示內容為擬聘用單位、崗位及崗位代碼、姓名、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及監督舉報電話。公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自貢市招考主管機關審定同意后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擬確認人員棄權等原因出現的缺額,由自貢市招考主管機關在參加該崗位面試者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考核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九、審批及聘用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齊全的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填寫《自貢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四份,報自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確認,對通過審核確認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限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未經用人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棄權。未按時報到又無正當理由的,從該次公開招考報名之日起,1年內取消其參加自貢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的報名資格。報考者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者,一經查實,由自貢市招考主管機關按規定取消其聘用資格,其在2年內不得參加自貢市市屬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考試。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紀律和監督
為自貢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性,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招考工作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環節,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人事紀律追究當事人責任。
十一、相關事項提示
(一)考生應樹立誠信考試光榮、違紀舞弊可恥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競爭,正確面對考試結果。
(二)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三)公示無異議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如本人2017年7月31日前實際取得的畢業證、學位證與本公告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及專業不符的,取消擬聘用人員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十二、資格審查、政策咨詢及監督電話
本公告由自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各招考崗位的具體條件和資格要求請咨詢各招考單位或各主管部門(見附件3)。
(一)資格審查(見附件3)、政策咨詢電話:
自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813-2309563
(二)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自貢市人事考試評價中心 0813-2309549
(三)監督電話:
市監察局(市糾風辦) 0813—2209350。
原標題:自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2016年下半年市屬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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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下半年自貢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xls
3.2016下半年自貢市屬事業單位招考單位聯系人及聯系電話表.xls
2016年9月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