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蘇泰州市高港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37人】
為更好地選拔適崗人才,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精神,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我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共計劃招聘37人。各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泰州市高港區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
二、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9月22日至1998年9月24日期間出生)。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博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5年9月22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及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計劃表》);
5.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招聘對象
1.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
2.面向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的崗位,招聘對象為:服務期(聘期)已滿3年且考核合格,現仍在高港區村(社區)任職的省選聘大學生村官以及經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選拔派遣至高港區基層單位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
3.下列人員不得報考:現役軍人;在讀非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4.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與本人有《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按照公布招聘事項、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與面試、體檢、考察、公開選崗、公示、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具體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高港區人民政府網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崗位、專業參考目錄等內容均在上述網站公布。
高港區人民政府網網址:www.gaogang.gov.cn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9月22日—9月24日(上午8:30 ─ 12:00,下午3:00─6:00) ,逾期不予補報。
2.報名地點:高港區人力資源市場(高港區港城路34號)。
3.報名方式: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接受網上、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人除須按報名要求提供各類材料外,還須提供委托書和代報名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報名材料
報名時考生須根據所報考崗位的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書;
(3)留學歸國人員、赴臺陸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4)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書、證明材料;
(5)在職人員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如報名時不能提供,必須承諾在體檢前提供);
(6)筆試報名費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的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報名現場,辦理減免報名費手續。
5.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根據自身條件,認真閱讀公告和相關要求,按公告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泰州市高港區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可從網站下載、打印),同時提供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每人限報一個招聘崗位,不得兼報、多報,否則一律取消考試資格。考生對自己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全責。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規定嚴肅處理。
(2)招聘單位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崗位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人員筆試、面試或聘用等資格。資格初審合格后辦理報名手續。
(3)考生報考時,須符合崗位表中關于專業的要求,相關專業范圍的確定,請見《泰州市高港區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以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類別要求有差異、但本人認為是相近專業,可向招聘單位提出申請,招聘單位在審核所學課程的基礎上,對同意添加的,由其主管部門向區組織人社部門提出添加專業目錄的申請。經批準后,及時在報名現場和指定網站上“專業添加目錄”中發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報名。專業目錄添加截止時間為9月23日17:00。凡未在報名現場和指定網站公開添加的專業不得作為可以報考的專業。
(4)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不足3∶1的崗位,是否核減或取消崗位計劃,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意見,經區組織人社部門審核后,報泰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研究確定。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可改報其他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改報名時間:2016年9月27日上午9:00~11:30。改報名地點:高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錄用調配科。
(三)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在泰州市高港區人民政府網公布,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領作自動放棄處理。
筆試由區組織人社部門統一組織。筆試采用閉卷考試方式,滿分為100分,50分為合格分數線,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筆試內容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必備知識和能力。筆試不指定輔導用書,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在高港區人民政府網公布。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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