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宣城市直事業單位選聘公告【招4人】
為進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平的選人、用人機制,根據《宣城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聘)公務員(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宣辦發[2007]30號)有關規定,現就2016年宣城市市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對象及人數
選聘對象為:在本市基層一線、縣(市、區)及鄉鎮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其中管理崗位為八級及以下職員)財政全額供給的工作人員中選聘4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二、選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行,身體健康;
(二)年齡30周歲以下(1985年9月19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兩年及以上事業單位工作(在編在崗)經歷(2014年9月19日以前進入事業單位工作,含試用期,工作經歷計算到2016年9月19日),且2014、2015年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被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
(五)所需要的其它條件(見2016年宣城市市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崗位表);
(六)符合干部回避的有關規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聘:
(一)機構改革中分流和試用期內的;
(二)受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處)內的;
(三)涉嫌違法違紀行為,已立案正在受審查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聘方式、程序和時間
本次選聘采用報考者個人申請、組織推薦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報名網站為宣城市人事考試(培訓)網(http://www.xcpta.gov.cn)。報名時間為2016年9月19日9:00至 9月23日16:00,逾期不再補報。
報考人員登錄宣城市人事考試(培訓)網進行報名,仔細閱讀報名須知并簽署“考試誠信承諾書”,按要求填寫相關報名信息,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資格復審時,還需提供一寸同底版洗印照片4張,請考生注意留存),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選聘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選聘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選聘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2、網上報名后,報考人員須下載并填寫《宣城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詳見附件2)報送其所在單位審核。所在單位根據報考人員檔案記錄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認真審核填報信息、簽署意見,報主管部門同意并加蓋公章后,及時(最遲須于9月24日16:00前)傳真至選聘單位(傳真號碼見選聘崗位表),供網上資格審查用,逾期視為網上審核不合格。
(二)網上資格初審
網上資格初審工作由選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按規定要求在網上進行。考生報名后,需在24小時內提出審核意見(未傳真《宣城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的,要及時通知其傳真,否則不予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審查的,應在網審時注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的,應一次性告知缺失內容,并退報考人員補充;對咨詢有關選聘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需做出規范性解答。9月24日16:00前完成報名資格初審工作,同時留存好通過資格初審考生的報名信息,供資格復審時參考。
(三)報名確認
報考人員報名后至9月24日16:00前可隨時登錄宣城市人事考試(培訓)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通過初審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初審的,在9月24日16:00之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逾期視為放棄報考資格)。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9月25日16:00前,登錄宣城市人事考試(培訓)網按規定繳納統考筆試費用(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筆試費用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
為確保選聘質量,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其報考人數與崗位選聘數的比例應不低于3:1,對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特殊崗位經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可放寬至2:1,否則取消或核減該崗位選聘計劃數。
取消選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9月26日13:00—17:00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逾期視為放棄改報資格),改報人員的資格初審工作于9月26日17:00前完成。放棄改報或改報后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已交費人員由宣城市人事考試(培訓)中心在網上退費。
(四)準考證打印
網上資格初審合格后,考生可于10月26日至10月28日從宣城市人事考試(培訓)網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