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延邊州安圖縣翻譯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三)報名規定
1.報名者須現場填寫《2016年延邊州安圖縣翻譯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并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資格證及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一式一份、3張近期同底(6個月內)正面1寸免冠照片。
2.招聘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3.招聘人員須用有效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所填寫的專業名稱與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必須完全一致。
(四)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現場確認。
(五)開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
四、考試
(一)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成績占45%,考試內容為朝鮮語及朝漢語互譯。面試成績占55%,考試內容為朝語漢語口譯。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考試的具體時間、地點請關注補充公告。
(二)考試成績在延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進行公布。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試成績,按照招聘計劃1:1比例在及格線以上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工作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合格的,由用人單位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延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天。
七、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的,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和服務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最低服務期限為3年(含試用期)。
八、有關要求
(一)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
(二)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三)已進入擬聘用公示階段,無正當理由放棄的,3年內不得參加延邊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九、信息發布
延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http://www.jlyb.lss.gov.cn)以上網站為本次招聘公告的發布網站,延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為本次招聘考試的工作網站,有關考試的信息及相關事項,請注意查詢。
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延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9月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