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嵩縣從大學生村干部中定向招聘鄉鎮事業單位人員公告【招32人】
(五)總成績的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總成績并列時,依次按筆試成績高低、學歷層次確定進入體檢、考察和擬聘用人選。
總成績將在嵩縣人才網予以公布,請屆時登陸查看。
(六)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按擬聘用計劃1:1.5的比例(四舍五入)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人力資源和社會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河南省公務員錄用體檢組織工作流程(試行)>的通知》(豫人社辦〔2013〕88號)的規定進行。
體檢相關事宜將通過嵩縣人才網進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請考生屆時登錄查看。
(七)考察
對于體檢合格人員,根據總成績,按選招職位1:1的比例從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考察人員。按照《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洛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洛政辦[2006]100號)的有關規定和辦法,對進入人員進行全面考察,同時進行資格復查。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職位空缺,可從報考同一職位并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八)聘用
考察和資格復查合格者,按報考職位計劃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者,即確定為新聘用人員。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實行崗位管理。
新聘用人員在聘用公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報到,不服從分配或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應在所聘單位服務滿5年后方可流動。
六、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錄,嚴格按報考職位聘用,不允許跨職位調劑聘用。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參加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報到等,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聘用資格。招聘實行誠信原則,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或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一律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和縣紀檢部門全程監督。
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項,由領導小組視具體情況進行調整或補充。
其他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379-66312429(嵩縣縣委組織部)
0379-66312028(嵩縣人社局)
原標題:嵩縣2016年從大學生村干部中定向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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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嵩縣公開定向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xls
2016年嵩縣公開定向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面試資格審查表.doc
嵩縣2016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9月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