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重慶南川區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公告【招26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26名高層次、緊缺急需專業人才。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標準,采取考核方式擇優聘用。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齡為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0年9月14日及以后出生)。
4.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必須在報名結束日(2016年9月14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8.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南川區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求一覽表》(附件1)。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現役軍人;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未滿規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在讀的全日制大學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其他: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2.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崗位查詢。各招聘單位具體的招聘崗位、名額、資格條件等詳見《南川區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求一覽表》(附件1)。
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考《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
(二)報名。報名時間從《簡章》發布之日起至2016年9月14日下午18:00。本次報名一律實行網上報名,不設現場報名。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招聘崗位報考,按各報考崗位分別競爭,分別聘用。符合報考條件的,請如實填寫《南川區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3),填寫完成后于2016年9月14日下午18:00前,采取投遞電子郵件(郵箱地址:965194603@qq.com)的方式進行報名,逾期不再受理(以投遞電子郵件的時間為準)。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由南川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有關部門和招聘單位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進入資格復審,于報名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在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公示。
(四)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攜帶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戶口簿、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以及《報名登記表》(附件3)原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到指定地點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有工作單位的須持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經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考核。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或復審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考核對象。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在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予以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核
由南川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組成考核組,對確定的考核對象進行考核。考核采取現場專業技能測試、專業答辯、結構化面試等相結合方式進行,重點測評應聘者的適崗能力,主要考核應聘者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等。
考核實行量化計分,單項考核分值為100分,單項考核成績未達到60分者為不合格,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對考生單項考核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考核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參加考核人數比例須達到1:2,因報考人數較少,未形成競爭的(等額)崗位,須有考核小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方可確定為體檢人選,并記錄在冊報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總成績=考核總成績
考核時間、地點在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予以公示,不再另行通知,未按時參加考核的視為自動放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