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信陽市直機關遴選公務員公告【招10人】
根據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關于印發〈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的通知》(中組發[2013]3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關于黨政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豫人社[2010]124號)精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市公務員局)決定,組織實施為我市市直機關公開擇優選拔任用正科級及以下職務公務員工作。
一、公開遴選計劃
根據工作需要和人員編制、職位空缺情況,今年我市市直2個機關(單位)計劃公開遴選公務員10名(公開遴選計劃見附件1)。
二、報考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報考范圍和對象
我市各縣(區)和鄉(鎮、街道辦事處)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在編在崗、擔任正科級及以下職務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
(二)報考人員資格條件
1、政治、業務素質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奮敬業,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大學??萍耙陨衔幕潭?。
4、已按規定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
5、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年度考核等次均為稱職以上。
由下級機關(單位)轉任到本級機關(單位)的,須在本級機關(單位)工作2年以上。
6、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任職條件。報考科長職位,須現任副科級職務兩年以上,任正科級領導職務一年以上,非領導職務職位,須現任相同職務層次的職務;報考副科長職位,須現任科員三年以上(不含試用期),任副科級領導職務一年以上,非領導職務職位,須現任相同職務層次的職務。
7、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能力水平和任職經歷。
8、身體健康。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未滿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試用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轉任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有關報考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
三、公開遴選辦法和程序
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民主、公開、競爭、擇優,以及能力素質與職位要求相適應的原則,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主要有以下工作程序:
(一)發布公開遴選公告
本次公開遴選公告由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http://www.haxy.lss.gov.cn)統一發布。這次公開遴選工作的其他相關事宜,均通過此網站發布。
(二)組織報名與資格審查
1、網絡報名。采取報考人員個人自愿并經組織推薦的方式報名。報考人員于2016年9月5日8:00至9月9日18:00,登錄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網站(http//www.haxy.lss.gov.cn),進入網絡報名系統,按照要求提交報名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紅底、藍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圖片軟件制作時,照片寬高比例約為1.3:1.6,大小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終效果以輸出后的大小為準)。逾期不再受理報名事宜。
報名申請被接受后,將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等事項的重要依據。
2、資格審查。各遴選機關(單位)應及時對報名申請、相關報考信息和上傳照片進行網上初審,并在36小時內提出初審意見。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而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說明理由;對報考資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的內容,并退回報考人員按要求及時補充;對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應要求報考人員重新上傳。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進行報考申請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改報其他職位。對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各遴選機關(單位)應留存其報名信息,供確認面試資格時比對核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