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山東東營公務員考試招考簡章
筆試結束后,按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全市錄用公務員的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后公布。面試人員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根據錄用計劃和報考職位由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數按以下比例確定:相同職位錄用計劃在10人以下為1:3;10人(含)以上為1:2(其中錄用計劃為10-13人的,進入面試人員統一確定為28人)。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職位,取消錄用計劃;達不到計劃錄用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和成績按照規定程序向社會公布。
(二)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采取百分制計分辦法,每個報考人員的面試時間,一般不超過30分鐘。面試成績由面試考官當場評判,采取每個測評要素去掉一個最、一個最低分后綜合計算平均成績的辦法,確定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統一向面試人員宣布。
根據山東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進入面試人員應繳納考務費70元。
面試采取考官、考生雙抽簽的辦法。除由市紀檢監察部門為每個面試考場選配1名考場監督員外,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邀請一定數量的社會監督人員,對面試全過程進行監督。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按規定程序向社會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分用人部門或職位,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員。擬確定為體檢考察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試人員形不成競爭的職位,其體檢考察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我市同級機關體檢考察人員的面試最低成績。如用人部門同一個錄用職位中出現應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確定。因放棄體檢考察資格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情況出現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凡考生無故放棄體檢考察資格、公示后自動放棄錄用資格的,用人部門要將該考生有關情況記錄在案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后上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全省公務員考錄誠信檔案數據庫。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按規定程序向社會公布。
體檢考察工作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組織進行。
(一)體檢
體檢按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人力資源和社會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錄用資格,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除特殊情況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外,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二)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的導向,根據擬錄用職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五、錄用審批
經體檢、考察合格,擬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審批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經批準錄用的人員,填寫《錄用公務員審批表》,按管理權限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簽發《錄用通知書》,憑《錄用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