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白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公告【385人】
6.對凡在我省參軍入伍并服役期滿、退出現役,且符合報考條件的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筆試初始成績加5分。符合優惠政策的考生,請于8月24日至8月26日,將本人退伍證件,以及學歷、學位證件等送至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地址:白城市中興東大路2-21號404室,聯系電話:0436—3209654),規定時間內不送達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此優惠政策。市人社局會同市政府征兵辦、市民政局對享受優惠政策考生進行聯合審驗,對于審驗合格的考生于8月29日在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示名單,歡迎廣大考生監督。
7.請考生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四、招聘考試
2016年白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方式進行,由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實施。
(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筆試科目具體詳見《2016年白城市及所屬縣(市、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筆試科目”一欄。筆試為一張試卷,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不設及格分數線。其中,筆試科目為“通用知識”的崗位,筆試試題內容為通用知識100分;筆試科目為“通用知識+護理基礎”的崗位,筆試試題內容為“通用知識40分+護理基礎60分”;筆試科目為“通用知識+醫療基礎”的崗位,筆試試題內容為“通用知識40分+醫療基礎60分”。筆試范圍參考《2016年白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考試大綱》(附件2)。筆試時間:2016年9月11日9:00時-10:30時。
筆試地點:筆試在白城市進行,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確定的地點為準。報考人員須持有效身份證件(二代身份證、護照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和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筆試試卷全部采用客觀題形式,采用機讀標準化答題卡,考生統一使用2B鉛筆涂卡作答,讀卡機閱卷。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筆試崗位,招聘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報考同一崗位筆試成績并列進入1:3的考生,一并列為面試人選。免筆試崗位,直接進行面試。
(二)資格條件復審
面試人員資格條件復審時間:2016年9月19日—9月23日。請考生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市直事業單位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進入面試人員的崗位招聘條件復審,縣(市、區)由縣(市、區)人社部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進入面試人員的崗位招聘條件復審。面試人員資格條件復審合格后,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在面試時間確定后另行發放《2016年白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通知書》。申請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條件要求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供與本人報考時填報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執業資格證、職稱證、工作經歷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必要時資格復審部門可以調閱考生檔案。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2016年應屆畢業生在沒有拿到畢業證(及學位證)之前,應持《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報名推薦表》(附件3)到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進行面試資格條件復審。
在職人員進入面試的,復審時應一并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進入面試人員在復審通過后繳納面試費用80元/人。
經資格條件復審,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筆試成績到低分依次遞補。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