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中原區基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遴選公告【招12人】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關于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充實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執法隊伍,根據《鄭州市中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基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所需人員遴選工作意見》(中原編〔2016〕16號)文件精神,擬面向中原區12個街道辦事處遴選基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工作人員12名。遴選方案公告如下:
一、遴選工作原則
遴選工作堅持面向基層、德才兼備、人崗相適、以德為先的選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
二、組織領導
成立中原區基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遴選的具體實施。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 長:陳春梅
副組長:邵春雨
成 員:宋文廣、崔金瑞、謝輝、張建軍、張敏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張建軍同志兼任。辦公室設在中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力資源科。
三、人員名額
根據工作需要和人員編制情況,遴選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人員12名。
四、遴選范圍、條件
(一)遴選范圍
從中原區12個街道辦事處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人員中遴選。被遴選人員統一帶編調入到區食品藥品稽查大隊。
(二)遴選條件
1、政治素質好,堅決擁護和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勤奮敬業,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強;
3、近兩年來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齡40周歲以下(1976年8月1日后出生);
5、學歷: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與食品藥品安全相關專業或工作經歷者優先;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1)在黨紀、政紀處間或處滿未解除處分的;
(2)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選程序
(一)發布信息
2016年8月15日,在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zhongyuan.gov.cn)發布遴選信息,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此次遴選考試,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與資格審查時間:2016年8月24日至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8:00)。
2、地點:鄭州市中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會議室。
3、報名形式:采取街道集中報名和個人單獨報名的形式。
4、報名需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