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崇州市氣象防災減災服務中心選調公告【招2人】
崇州市氣象防災減災服務中心主要負責全市人工影響天氣、雷電防護、農業氣象防災減災等公益服務,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歸口崇州市氣象局管理。為進一步加強市氣象防災減災服務中心工作,現面向我市全額財政預算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教育、衛生系統不在此次選調范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名額
崇州市氣象防災減災服務中心管理崗位共2名。
二、選調人員的資格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
2.具有事業人員身份;
3.在我市事業單位工作滿1年;
4.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選調條件
1.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年齡35歲以下;
2.具有大氣科學、農業氣象、防雷、計算機等相關專業和會計資格證的優先;
3.熱愛崗位工作,有敬業精神,勇于創新,甘于奉獻;能吃苦耐勞,誠實守信,紀律嚴明;有團結協作精神,組織協調溝通能力強。
三、報名時間、方式和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15年8月11日-2015年8月31日(工作日9:00-17:00)。
(二)報名方式
本次選調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三)報名程序
符合選調條件的應聘人員填寫《崇州市氣象防災減災服務中心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在規定報名時間內的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資格審查表》、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兩張直接到崇州市氣象局(永安東路402號)辦公室報名。報名人員對填寫的報名信息真實性負責,凡是提供虛假信息者,將隨時取消選調資格。
四、初步考核
本次考核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人社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共同完成。用人單位對報名人員相關信息進行審查,并確定考核人員名單,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報人社部門審核。考核采取100分制,按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前4名進入試用人員名單,并進入面試環節。
五、面試
考核成績通過后進入面試環節的人員持《崇州市氣象防災減災服務中心面試通知單》到用人單位(崇州市氣象局)進行面試,面試成績采取100分制,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考慮。總成績為考核與面試成績得分之和,最終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試用人員名單。
六、辦理手續
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選調人員按程序辦理正式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者,回原單位工作。因試用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考核人員成績從高到低遞補一次。試用人員試用期內相關待遇由原單位按規定發放。
七、咨詢及監督
本次選調工作,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崇州市監察局 電話:028-82272271
報名咨詢電話:崇州市氣象局 電話:028-82393015
原標題:崇州市氣象防災減災服務中心關于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點擊下載>>>
崇州市氣象防災減災中心選調事業單位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doc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