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龍陵縣城事業單位考試選調補充通知
經研究,現對《龍陵縣關于2016年縣城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的公告》部分補充通知如下:
一、第三條報名辦法(二)第1點教育系統,原為“具備報名條件、本人所學專業與所教專業不一致的,有對應的應聘崗位,報名時可選所學專業,也可選所教專業;高中和初中教師可參加小學應聘;符合幼兒園應聘條件的可參加幼兒園應聘。”更改為“具備報名條件、本人所學專業與所教專業不一致的,有對應的應聘崗位,報名時可選所學專業,也可選所教專業;高中和初中教師滿足上述條件的可參加小學應聘,符合幼兒園應聘條件的也可參加幼兒園應聘。”
二、附件《龍陵縣2016年縣城事業單位考試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中,龍山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水利水電崗原調配條件為“本科及以上學歷;30周歲及以下;環境工程專業。”更改為“本科及以上學歷;30周歲及以下;環境工程、環境科學專業。”
原標題:龍陵縣關于2016年縣城事業單位考試選調工作人員的公告的補充通知
龍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8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