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利川市補充專項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公告【招4人】
4.在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或事業單位招聘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受到處理未滿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處理結論之日算起);
5.按規定需回避的對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7.2016年7月31日以后仍在籍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學生。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本公告在恩施州人社網、中國利川網、中國利川網部門名片—市人社局網站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截止2016年8月17日17:30分止。
2.報名地點:
市一中:行政樓辦公室,聯系人:何德友,聯系電話:13971897178
市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市農業局人事股(清江大道行政服務中心7樓713室),聯系人:楊有利,聯系電話:0718-7218839
3.注意事項:
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者持個人身份證和畢業證、學位證以及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恩施州公開專項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報名表》(見附件)進行現場報名。在編在崗人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需提供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三)資格審查
用人單位現場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凡符合資格條件的,由用人單位通知測試的時間及地點。
(四)測試
招聘崗位只有1名應聘對象的,可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通過直接考核的方式確定是否聘用;招聘崗位有2名及以上應聘對象的,由各用人單位自行擬定測試方案報主管部門審核后,呈報市人社局備案,并在規定時間內,根據崗位需要和實際情況,統一組織測試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五)體檢
根據測試成績從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并由市人社局集中組織擬聘對象到縣市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操作規程(國人部發〔2005〕1號、國人廳發〔2007〕25號、人社部發〔2010〕19號、人社部發〔2010〕12號)執行。進入體檢的最后一名如有數名應聘者測試成績并列,則由用人單位組織加試筆試。因考生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的,可在同一招聘崗位參加測試的人員中按成績依次遞補。
(六)考核
考核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對擬聘對象實行嚴格考核。考核的重點是擬聘人員的職業道德、思想作風、學習態度、學習成績、工作實績,以及是否存在影響其聘用的其他情況。
(七)確定擬聘對象并備案?
根據考核情況集體審議并確定擬聘對象后,呈報州人社局備案。
(八)公示
擬聘人員在州人社網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后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弄虛作假等違規違紀行為的,取消相關人員的擬聘資格。
(九)聘用管理
用人單位根據市人社局通知,為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實行崗位聘用,合同管理,并簽訂不少于5年服務期的承諾協議。
原標題:2016年利川市補充公開專項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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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8月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