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重慶市屬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327人】
3.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填報報名信息后的2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審核未通過的可在2016年8月19日24:00以前及時進行修改,重新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報名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崗位,一經資格審查通過后,報名人員不能更改報考單位及崗位(報考人員如對資格審查結果有疑問,可咨詢招聘部門或單位,聯系電話見附表)。
4.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2016年8月21日24:00前進行網上繳費(按市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收取),確認參考。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確認。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5.未達到開考比例人員的處理。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該比例的,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緊缺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考務費。
6.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并繳納了報名考務費的,于2016年9月5日9:00起至9月9日24:00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報名系統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因逾期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二)現場報名
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勤技能崗位專業科目報名一般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及地點詳見附件。
五、考試
考試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專業科目測試及面試。
(一)公共科目筆試(分值100分)
特別提示各位考生:
為進一步考試考核科學性,本次公開招(選)聘公共科目筆試內容根據崗位類別不同,進行區分測試。請各位考生務必仔細閱讀附件一覽表中“公共科目考試內容”欄目,了解所報考崗位公共科目筆試測試內容。
公共科目筆試內容如下:
1.職員崗位、工勤技能崗位公共科目測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
2.專業技術崗位分為教育類、衛生類和其他類,公共科目測試內容分別為:
(1)教育類崗位:《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該科目包括《綜合基礎知識》(分值占70%)和《教育公共基礎知識》(分值占30%)。
(2)衛生類崗位:《綜合基礎知識(衛生類)》,該科目包括《綜合基礎知識》(分值占70%)和《衛生公共基礎知識》(分值占30%)。
(3)其他類崗位:《綜合基礎知識》。
《綜合基礎知識》、《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綜合基礎知識(衛生類)》大綱以2016年7月27日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發布的考試大綱為準。
筆試由市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筆試時間初定于2016年9月10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及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專業科目測試(分值100分)
1.職員崗位專業科目測試內容為《管理基礎知識》,采取筆試方式進行,由市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測試時間初定于2016年9月10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及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2.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專業科目測試內容為本專業(行業)的專業知識、專業技能,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市人力社保局負責指導、監督(測試時間、地點及方式見附件)。
(三)面試(分值100分)
面試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市人力社保局負責指導、監督。凡考生有一科及以上缺考,取消面試資格。
招聘面試比例為1:2或1:3,具體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根據擬招聘崗位實際報考人數多少確定,并在考試前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發布。
面試人選按面試比例,根據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科目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
面試比例為1:3的崗位,若因考生棄考或資格復審不合格達不到1:3的,則面試比例調整為不低于1:2。凡面試比例低于1:2的,相應遞減招聘人數(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其中,急需緊缺人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的,可適當放寬面試比例;無法遞減的,考生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成績均達60分以上,方可進入面試。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參加考試考生的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成績等情況,在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公眾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須在公示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持有關證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以及崗位要求的職稱和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有工作單位的需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見附件5)到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科目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一道與公共科目原始成績、專業科目原始成績以及考試考核總成績,在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公眾信息網等網站及時公布。
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未達到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招聘單位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