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秭歸縣事業單位定向招聘公告【招10人】
(1)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應聘衛計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崗位的按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算。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2)綜合成績計算出來后,連同面試成績由縣人社局對外公布。
(四)體檢和考核
1.體檢人選根據綜合成績從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以面試成績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執行。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因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出現名額空缺,從參加該崗位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在體檢環節,妊娠期考生暫不進行婦科、放射等體檢項目的檢查,但應在體檢表中注明原由,待妊娠結束后補做上述檢查,并由體檢醫院綜合體檢情況,做出體檢合格與否的結論,體檢完成并合格后,再辦理聘用手續,聘用公示可與同批次考生一并進行。
2.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牽頭負責,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的導向,重點對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核,并核實考核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因考核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出現缺額,從參加該崗位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由縣人社局確定各用人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縣人社局網站上向社會公示,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發現并查證核實擬聘人員確有不能聘用問題的,取消聘用資格,確因工作需要遞補的,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者,辦理聘用手續,擬聘人員在本縣最低服務期限為五年,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含在聘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辦理轉正定級手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有關工資待遇按國家規定執行。有執業準入要求的應自聘用之日起三年內取得相應執業準入資格,未能按時取得的,三年期滿后解除聘用關系。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監部門和社會監督,筆試、面試等關鍵環節聘請縣人大代表、縣政協委員和群眾代表參與監督。凡在工作中違法違紀者,按黨紀政紀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凡因違紀取消考試、聘用資格的考生,三年內不得參加秭歸縣內機關事業單位的招聘考試。
五、報名咨詢電話
秭歸縣人社局:0717-2886072
秭歸縣財政局:0717-2888093
秭歸縣衛計局:0717-2886085
秭歸縣食藥局:0717-2885484
秭歸縣水利局:0717-2881726
秭歸縣國土局:0717-2817390
原標題:秭歸縣2016年定向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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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