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紅河州交通運輸局遴選8名公務員公告
注:上述各項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的成績進行計算。
(一)筆試
1.筆試具體時間通過報名網站、電子郵件或電話等方式通知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選參加遴選筆試。參加筆試前再次進行資格審查,請參加筆試人員帶報名資料(原件)進行審核。
2.筆試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包括:時事政治(含國情、省情、州情)、公共管理基本知識(含公務員法、行政法、行政管理、公共政策)和黨政機關公文寫作等。筆試卷面滿分為100分。
3.筆試當天考生須同時攜帶筆試通知書和身份證參加考試,未參加考試的考生視為放棄,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二)面試
1.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每個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與遴選計劃數2倍的比例確定每個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含末位并列人員)。
2.進入面試人員自愿放棄的,空缺的名額按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遞補時間截止到面試前兩個工作日。因該崗位無人遞補或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人數不足造成面試人數與遴選計劃數不足上述比例的崗位,可進行差額、等額面試。
3.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合格線為70分,達不到面試合格線的報考人員不得進入后續程序。
(三)經歷業績評價
經歷業績評價主要評價應試者學習、工作經歷、獎勵情況、職位匹配程度等。經歷業績評價總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20%。
(四)筆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考察
(一)體檢、考察人選的確定。按照每個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與遴選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遇考生考試綜合成績相同則面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體檢、考察。
(二)體檢:體檢標準統一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三)考察:全面考察擬遴選人員的德、能、勤、績、廉,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同時考察階段還要核實考生是否符合遴選條件,所提供報考證明材料是否真實有效。
(四)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出現空缺名額的,遴選單位按該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公示及辦理調動手續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遴選人員,并在紅河州公務員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不影響遴選的,由各遴選單位與擬遴選人員所在單位進行商調后,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八、其他須知事項
1、遴選的相關信息在云南省公務員局網站、紅河州公務員局網站、紅河州交通運輸網站、紅河州道路運輸管理局網站上進行公布。
2、本遴選公告由紅河州交通運輸局、紅河州道路運輸管理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73—3733234;0873—3726232。
九、措施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遴選工作順利開展。
1、加強管理,確保筆試、面試的試題安全。
2、嚴肅工作紀律,堅持原則,做到公道正派、依法辦事。
3、主動接受監督,及時受理舉報,對違反遴選工作紀律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原標題:紅河州交通運輸局公開遴選公務員和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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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