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紅河州婦女聯合會遴選1名機關人員公告
根據《公務員法》和《紅河州州級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經州委組織部同意,州婦聯決定面向全州縣級以下機關在職公務員(或參公管理人員)中公開選調一名公務員到紅河州婦聯辦公室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工作責任心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工作執行力;
(二)具有較強的文字功底和公文處理能力、從事文秘或辦公室工作2年以上;
(三)了解婦聯業務和有關婦女工作的法律、法規;
(四)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8月1日后出生),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中共黨員、公務員(或參公管理人員)身份、身體健康;
(五)具有5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現任副科級(含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2年以上或現任正科級(含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
(六)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尚在領導干部任職試用期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選程序
按照公開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察與體檢、確定擬遴選人員、公示和辦理遴選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公開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要求。
遴選職位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5。符合遴選條件人員經所在單位(人事關系所在單位,下同)同意后,填寫《紅河州婦聯2016年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一式兩份,由所在單位填寫意見并加蓋公章。
報名時提交報名登記表及信息采集表,交驗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并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復印件1份(須注明“與原件一致”并加蓋組織人事部門或單位公章);(2)《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1份,須經本人所在單位的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簽字確認并加蓋單位公章;(3)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5張;(4)本人主筆的重要材料1-2份。
報名時間:2016年8月2日至2016年8月8日(周末節假日不上班)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紅河州婦聯組織聯絡部(蒙自市州行政中心州委辦公樓A103室)。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報考人員可請他人 持相關材料到現場代為報名。
2.資格審查。
州婦聯對報考人員及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名單在紅河人才網(http:/www.hhzrc.cn)公示3天,公示期滿后,對無異議的報考人員發給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由筆試、面試和經歷業績評價組成。報考人員的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50%+經歷業績評價成績×20%,筆試、面試和經歷業績評價采取百分制計分,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