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迪慶州事業單位新補充人員招聘考試資格復審通知
根據招聘公告和有關要求,現就我州2016年迪慶州州級部分事業單位新補充工作人員公開招聘考試資格復審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所需材料
1、時間:2016年8月16日(8:30-12:00,14:30-17:00)
2、地點:迪慶州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3、所需材料:《報名承諾書》、《筆試準考證》、《畢業證書》、學歷認證報告書、《學位證書》、《身份證》(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戶口薄》(或戶籍證明)、《就業報到證》、《就業推薦表》;崗位要求的其它證明材料。 如: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專業英語等級證書等原件。
4、符合定向招聘條件的考生還還需提供《定向招聘應聘人員情況審核表》、《大學生村官參加定向招聘推薦表》等,以及符合《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全省事業單位2016年定向招聘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工作的公告》中的條件及備齊所需材料。
二、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一)學歷驗證的問題。學歷驗證必須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查詢,考生自行打印學歷認證報告并在復審時提供審查。學歷驗證的目的是杜絕考生憑虛假學歷報名參加考試,因此請各單位務必把好學歷關。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因遺失而無法補辦的,需提供蓋有畢業學歷學位發放部門簽章的學歷、學位獲得證明。該證明必須清楚記載著考生畢業證號碼及所學專業。
(二)戶籍驗證的問題。我州絕大部分招聘崗位要求本州戶籍或生源。資格復審時原則上通過戶口薄驗證考生戶籍。如果應屆畢業生尚未完成戶口轉接的,可以憑借戶口遷移證及身份證驗證戶籍。符合崗位“生源地或戶籍”要求。個別考生無法提供有效戶籍證明材料的,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認定考生生源地:一是以《畢業生就業登記表(報到證)》認定生源地,凡報到地為迪慶州,視為本州生源;二是不能出具《畢業生就業登記表(報到證)》的,由報考人員提供參加高考時所在縣(市)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生源地”(生源地指高考時學生戶籍所在地)證明加以認定。沒有戶籍要求的,不用進行戶籍驗證,憑身份證參加資格復審。
(三)民族、性別、年齡等信息是戶籍主管部門依法進行審查和登記的,因此以戶口薄和身份證為準。同時人社主管部門不受理關于戶口薄或身份證登記的民族、年齡準確性的反映或咨詢。
具體招聘條件的驗證及相關問題的處理嚴格按招聘公告及有關政策規定處理。
三、紀律要求
1、復審過程必須由考生本人親自參加復審,不得委托他人進行復審;
2、復審過程中除考生本人參與復審外,不得有家屬及親朋好友到場,在復審中服從工作人員的安排,自覺維護好秩,以維護復審的順利進行;
3、復審中如發現弄虛作假、擾亂秩序、不服從安排以及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直至取消考試資格或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置,并列入黑名單。
4、復審有關規定均以公告及省考試中心有關規定進行,非考試主管部門對考試有關事項不具備解釋權。
原標題:2016年迪慶州部分事業單位新補充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資格復審有關事項的通知
迪慶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7月2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