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大田縣屬事業單位招聘緊缺急需專業人才公告【招12人】
六、優惠政策
對縣醫院、民生醫院、婦幼保健院和湖美衛生院等(即01-06職位)醫療單位引進緊缺急需專業的本科生一次性發給安家補貼3000元,三年內每年發給生活費補貼3000元;碩士生一次性發給安家費補助5萬元,三年內每年發給生活費補貼5000元。
七、其他事項
(一)招聘崗位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學歷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
(二)取得內地(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等碩士(含
碩士)以上學位的臺灣學生,可報考除個別有特殊要求外的招聘崗位。
(三)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
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
(四)國內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五)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崗位,報考者所學專業與所列專業一致者方可報考,凡有不符合的(既專業、學歷、學位三者不一致的)不得報考;取得雙學歷(位)的報考人員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的任一學歷(位)報考(有學位要求的,其學歷、學位均須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條件對應)。考生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所署的專業為準。
八、紀律和監督
1.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監管服務。主管部門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充分履行職能作用,按照《三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明人〔2012〕33號)等文件要求,加強對招聘考試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組織實施;招聘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嚴格程序,規范運作,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經研究決定成立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其成員組成如下:
組 長:余育好(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公務員局局長)
副組長:葉增穩(縣委組織部副部長)
陳汝傳(縣委編辦主任)
章宗煉(縣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
林添江(縣衛計局監察室主任)
林昌海(縣公務員局副局長)
成 員:陳永晶(縣衛計局局長)
林其漢(縣醫院院長)
林大平(縣婦幼保健院院長)
巫仕祿(縣民生醫院院長)
2.考生與聘用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聘用從事該單位人事、財務、監察崗位的工作、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工作,也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考生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應當實行公務回避。
3.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信息或通過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有關證件、證明、檔案及其它材料騙取應聘資格的,或在考試、體檢、考核中舞弊、欺騙組織的,一經發現,除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外,三年內不得參加我縣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考試。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公開招聘工作要主動接受人大、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并及時受理和查處有關投訴或者舉報。
5.大田縣公務員局網(www.dtgwy.gov.cn)是我局發布公開招聘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請報考者密切關注,及時查詢,或通過電話咨詢。
招聘工作政策咨詢等方面問題,正常上班時間請與縣公務員局(電話: 7222191、7267095、7243927)聯系。
大田縣公務員局監察室電話:7305689、7320987、7320818。
本通告由大田縣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大田縣公務員局關于2016年部分縣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專業人才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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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大田縣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專業人才崗位信息表.xls
2016年7月28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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