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慶大足區從2014年招募到崗三支一扶大學生中定向招聘鄉鎮事業單位人員公告【招12人】
根據《關于加強“三支一扶”大學生管理工作》(渝人社發〔2013〕187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7號)等文件精神,和重慶市大足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同意有關鄉鎮啟用事業編制的批復》(大足編委[2016]183號)要求,我區決定從2014年招募到鄉鎮服務的“三支一扶”大學生中定向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細則如下:
一、招聘人數
本次定向招聘12人。
二、招聘的條件
1. 大足區2014年招募到鄉鎮事業單位服務的“三支一扶”大學生,且兩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
2. 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 符合崗位招聘條件;
5. 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6. 正式聘用人員須在大足區服務5周年以上,在招聘單位須服務2年以上,未滿服務期者,取消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三、考核
由大足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有關部門和招聘單位組成考核組,對確定的考核對象進行考核。考核方式為面試,考核時間2016年8月10日下午。13:30前報到,同時提交《重慶市大足區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超過13:30視為放棄資格,14:30正式考核面試,考核面試地點大足區就業和人才服務局三樓(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內)
五、公示
考核招聘結果,由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大足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后,按《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重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福利待遇。
原標題:大足區從2014年招募到崗的“三支一扶”大學生中定向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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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區考核招聘三支一扶大學生為事業單位人員崗位條件一覽表及報名表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