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黃岡市質監系統事業單位招聘面試資格復審通知
按照《湖北省省直事業單位2016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做好2016年度市、縣質監部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有關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572號)文件精神,現將2016年黃岡市質監系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面試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人員
每個崗位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從到低分依次確定入圍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具體名單附后。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16年7月29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點:黃岡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八樓會議室(黃州大道128號)。
三、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要求,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考生為暫未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的2016年應屆畢業生的,需提供學生證、專業課學分成績、教務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同時考生必須承諾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對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應證件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3.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要求,提供相關職稱證、職(執、從)業證等原件和復印件;
4.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考生須提供崗位工作經歷的有效證明,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相關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按足年足月累計。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等工作經歷不作為報考專業工作經歷。
5.已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提供單位同意報考加蓋單位公章的書面證明。
6.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要求,提供其他相關資料。
四、注意事項
1、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達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逾期未到的,視為放棄本次應聘,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擔。
2、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應聘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因取消面試資格或考生放棄面試資格,出現面試人選缺額需要遞補的,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依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考生放棄資格復審或面試資格,應向招聘單位出具書面聲明或將聲明通過傳真、掃描等方式發送至招聘單位。未出具書面聲明而單位確實無法聯系考生本人的,應由招聘單位2名以上工作人員確認并記錄在案證實,并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以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3、請暫未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保持通訊暢通。考生通訊方式變更的,請及時告知招聘單位。
4、考生提交的資格復審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面試事宜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0713-8388656 13387110998
(黃岡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人事科)
原標題:2016年黃岡市質監系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面試資格復審通知
點擊下載>>>
2016年黃岡市質監系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黃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黃岡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6年7月2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