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南陽市直機關單位遴選公務員公告【招21人】
根據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關于印發〈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的通知》(中組發〔2013〕3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關于黨政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豫人社〔2010〕124號)精神,經市委、市政府同意,決定組織實施2016年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21名公務員工作。
一、公開遴選計劃
根據工作需要和人員編制、職位空缺情況,本次市直機關(單位)計劃公開遴選公務員21名。其中公務員法實施單位:市委統戰部3名、市委臺辦1名、市僑聯1名、市工商聯1名、九三學社南陽市委1名、農工民主黨南陽市委1名、市商務局4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市總工會6名、市婦聯會2名、國際貿促會南陽市支會1名。
二、報考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報考范圍和對象
我市、縣(區)和鄉(鎮、街道辦事處)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在編在崗已按規定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
(二)報考人員資格條件
1、政治、業務素質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奮敬業,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年度考核等次均為稱職以上。
5、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能力水平和任職經歷。
6、身體健康。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試用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改生、省選調生和2014年度省統一考試錄用的鄉鎮公務員等按照有關規定有服務期要求但未達到服務期限的,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如已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登記備案的聘用制干部身份工作人員只允許報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調動的其他情形的。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轉任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遴選單位的具體報考資格詳見附件一遴選職位表。
有關報考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截止到遴選公告發布之日。
三、公開遴選辦法和程序
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民主、公開、競爭、擇優,以及能力素質與職位要求相適應的原則,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主要有以下工作程序:
(一)發布公開遴選公告
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在南陽日報、南陽黨建網站(www.nydg.org.cn)、南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www.hany.lss.gov.cn)和南陽市人事考試網站(www.nyrsksw.com)發布公開遴選公告。這次公開遴選工作的其他相關事宜,均通過市人社局網站發布。
(二)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
1、現場報名。采取應試人員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凡符合遴選條件的人員于2016年7月28日--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到南陽市民服務中心1號樓4樓西會議室(范蠡東路1666號)進行報名。
2、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遴選工作始終。現場報名時,報考者需提供以下資料:(1)《2016年南陽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推薦報名表》(見附件二),按要求填寫1式3份;(2)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3)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式1份;(4)《公務員登記備案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各1式1份;(5)有人事管理權限的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現場繳費。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根據省財政、物價收費標準,考務費每人30元。
4、領取準考證。報考者于8月4日到現場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