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滁州市建筑工程管理處招聘公告【招2人】
為促進建管事業可持續發展,經報主管部門同意,滁州市建筑工程管理處公開招聘2名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專業知識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全日制大學二本以上學歷,男性,30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法律專業1名,工程機械專業(或工程機械制造與維修、工程機械控制技術)1名,能夠承擔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具有相應工作經驗者優先。
三、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且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條件;
3、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年齡、工作經歷及專業、技能等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正在履行勞動合同,且無法即時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驟組織實施。
(一)信息發布
招聘公告于2016年7月22在滁州市政務信息公開網、滁州市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滁州市建筑工程管理處網站上統一發布,同時在E滁州網站、滁州市人才網站、皖東晨刊上公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為2016年8月8日—8月19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地點在滁州市瑯琊西路81號建設大廈10樓1002室;
咨詢電話:0550—3065299,3031930(報名期間使用)
2、應聘人員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應屆畢業生須提供《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學歷取得時間證明)。在職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以上各項報名證件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3、應聘人員須填寫《滁州市建筑工程管理處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
4、應聘須形成競爭,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不足開考比例規定時,核減招聘計劃數或經報主管部門同意后適當調整;
5、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一致、真實有效。凡
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應聘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三)筆試
1、筆試內容:《專業基礎知識》一科,考試時限為120分鐘,分值為100分。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招聘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
3、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滁州市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滁州市建筑工程管理處網站公布;
4、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成績設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者不得聘用。
(四)面試
1、面試人員的范圍:按照筆試成績從到低分順序與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時,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
2、面試的形式和程序:面試根據應聘專業采取隨機問答的形式進行,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向應聘人員宣布。為確保用人質量,面試成績設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者不得聘用;
3、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