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內蒙古錫林郭勒盟事業單位招聘資格復審通知
根據《錫林郭勒盟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錫林郭勒盟衛生計生崗位公開招聘簡章》的要求,現將錫林郭勒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等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錫林郭勒盟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事宜
(一)資格復審
1.根據招聘簡章在公布筆試成績時按照1:3的比例已確定的資格復審人員按時參加復審(筆試成績后注是的人員參加復審)。
2.資格復審時間:2016年7月28日上午8:30-12:30,下午14:30-17:30。地點:錫盟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二樓會議室(錫林浩特市錫林大街西段火車站東)。
3.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應聘人員須攜帶報名表(報名表打印時間2016年7月20日—7月29日)、身份證(或護照)、戶口簿(或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復印件)或戶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6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之前持加蓋院<系>和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
戶口在區外的錫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供本人原錫盟戶籍注銷頁(或復印件)或原錫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招聘簡章規定須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
5.資格復審重點審核考生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試和聘用資格。
6.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間:8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領取地點:錫盟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七樓703房間。
(二)面試
8月2日:組織報考盟直事業單位崗位人員面試(除報考錫盟黨校崗位人員)。
8月4日:組織報考錫盟黨校崗位人員面試。
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詳見面試通知書。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錫林郭勒盟衛生計生崗位公開招聘資格復審和體檢考察有關事宜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