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事業單位:深圳市福田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招196名】
(三)確定體檢人選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各崗位在面試成績60分以上人員中依報考者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照以下方法確定體檢人選:
A代表進入該崗位的面試人數,B代表公布的該崗位擬聘用人數,C代表進入該崗位的體檢人數。
1.A≥3B(A>3B是指末位總成績并列的情況),則C=B;
2.若A<3B,則C=(A+2)/3取整數位(不實行四舍五入);同一崗位只有1人或2人參加面試的,第一名報考者總成績須達到60分才能確定為體檢人選。
同一崗位由于總成績相同難于確定人選的,在擬聘人數范圍內依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最終人選。
入圍體檢人員名單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
七、體檢、考察、公示及辦理聘用備案手續
(一)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均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二)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單位在30天內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資格復審和考核。
招聘單位應安排資格初審之外的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考核內容為擬聘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崗位的相關情況。
經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按管理權限報區委組織部或區人力資源局審定,審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在網上將擬聘人員名單公示7天。
(四)辦理聘用備案手續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深人社規〔2012〕16號)等文件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時間向區委組織部或區人力資源局申報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所聘人員按我市新出臺的崗位管理制度及相關政策實施管理。無正當理由1年內(從筆試之日起算)未辦理聘用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聘用資格。
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五)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學員管理
錄取的學員按照《深圳市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實施辦法》及配套文件進行管理。
根據《深圳市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實施辦法》(深衛人規〔2012〕1號)要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只能聘用有3年以上臨床經驗的住院醫師,無三年臨床經驗的入圍考生為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學員。其中公共衛生專業與技師方向的醫學影像和醫學檢驗專業暫未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
八、試用期
事業單位應與新聘人員約定試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確。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新聘人員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可超過6個月,但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試用期滿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
九、其它事項
(一)經公開招聘進入我區事業單位常設崗位的工作人員,實行《深圳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試行辦法》(深人社規〔2012〕12號)規定的基本養老和職業年金的養老制度。
(二)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鎮家庭以及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者,實行減免考務和體檢費用政策。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證明(原件)和低(復印件)申請減免;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申請減免,由深圳市考試院和招聘單位審核確認。經審核確認的,報名考試費用由深圳市考試院負責減免,體檢費用由各招聘單位承擔。
(三)招聘相關資格、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12年12月31日。崗位要求取得相關證書的,必須在此之前獲得崗位規定的證書(只是但未取得證書的,視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證書類別必須與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崗位要求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高中教師崗位必須提供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小學教師資格證則為不符合條件)。
崗位要求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除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外,還須同時提供符合崗位聘用的相關材料。如:非經國家統一考試的廣東省外評定的專業技術資格,須通過深圳市專業技術資格認定(認定程序可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局網站查詢);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并取得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須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書》和國家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認定及外語、計算機材料在資格初審時可暫不提供,但在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時須提供,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四)崗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必須是2010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要求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必須是2009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要求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必須是2007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畢業生的最早工作時間以畢業證書取得時間為起算時間,在大中專院校就讀期間的實習經歷、兼職和非工作培訓不予計算。
(五)屬2011年、2012年畢業已分配派遣但未轉正的畢業生報考,在辦理聘用手續時須自行到有關單位辦理改派手續;暫緩就業的畢業生報考社會人員崗位入圍的,按應屆畢業生辦理聘用手續。
(六)應屆畢業生報考的,畢業時應能完成學業并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七)對在招聘過程中違反我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規定及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八)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數字均包含本數。
(九)招聘查詢網址如下:
1.福田政府在線網站—“招考專欄”:http://www.szft.gov.cn/zf/ztbd/ftqzkzl/;
2.深圳市考試院網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
(十)聯系電話
黨群系統:深圳市福田區委組織部(0755)82918333-1729;
政府系統:深圳市福田區人力資源局(0755)82918333-2131。
咨詢時間:周一至周五9:30—11:30,14:30—17:30。
(十一)本公告由福田區委組織部和福田區人力資源局負責解釋。
附件:
1.深圳市福田區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常設崗位工作人員及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學員崗位表(含社會人員及應屆畢業生,共2個表);
2. 深圳市福田區黨群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常設崗位工作人員崗位表(含社會人員及應屆畢業生,共2個表);
深圳市福田區委組織部 深圳市福田區人力資源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