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事業單位:2012年鹽田區區屬事業單位招聘管理和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公告【招132名】
二、報考
(一)報名方法及時間。
1.報考方法: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網上付費、網上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不受理現場報名);
2.報考時間:2012年12月21日10:00至2012年12月26日17:00。
具體程序和方法,請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查詢。2013年1月9日16:00至1月11日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打印準考證。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
2.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筆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筆試
筆試委托深圳市考試院統一組織。報考者憑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參加筆試。筆試合格線由區公務員和職員管理辦公室統一劃定。區公務員和職員管理辦公室不組織或委托組織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訓。
(一)筆試科目及內容。
此次招聘的筆試分為一般類、醫療類、護理類和教育類,具體參見《招聘崗位表》。其中:
1.一般類考一科,為客觀題,筆試內容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知應會的綜合知識及能力知識;
科目 | 班次 | 授課內容 | 課時 | 教師 | 價格 | 聯報 | 試聽 | 購買 |
公共基礎知識 | 考點通講班 | 法律法規知識 | 20 | 周晴晴 | 400元 | 680元 購買 |
試聽 | 購買 |
政治理論 | 12 | 王國鳳、卜偉偉 | 240元 | 購買 | ||||
經濟基礎 | 4 | 卜偉偉 | 80元 | 購買 | ||||
行政管理 | 5 | 卜偉偉 | 100元 | 購買 | ||||
公文寫作與處理 | 2 | 卜偉偉 | 40元 | 購買 | ||||
科技/人文基礎 | 5 | 潘鳳飛 | 100元 | 購買 | ||||
考點班 | 法律法規知識 | 7 | 孔令乾 | 140元 | 480元 購買 |
試聽 | 購買 | |
政治理論 | 18 | 360元 | 購買 | |||||
經濟基礎 | 3.5 | 70元 | 購買 | |||||
行政管理 | 1.5 | 30元 | 購買 | |||||
公文寫作與處理 | 1 | 20元 | 購買 | |||||
科技人文歷史 | 1 | 20元 | 購買 | |||||
考點串講班 |
法律法規知識 | 6 | 茍振偉 | 280元 |
無聯報 | 試聽 | 購買 | |
政治理論 | 4 | |||||||
經濟基礎 | 2 | |||||||
行政管理 | 2 | |||||||
公文/科技人文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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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醫療類和護理類均考一科,為客觀題,筆試內容均為所從事專業的基礎知識;
3.教育類考兩科,一科為客觀題,一科為主觀題,最終筆試成績=(客觀題成績×50%)+(主觀題成績×50%);筆試內容為教育政策法規、教育基礎理論、教師職業素養和教學實施要求。按三個不同學段的招聘崗位命制:分別為高中與職校、初中、小學。
筆試內容及考試大綱請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查詢。
(二)筆試時間。
統一安排在2013年1月12日(周六)上午。
1.一般類、醫療類、護理類的筆試時間為9:30—11:30;
2.教育類分2場,第一場為客觀題,筆試時間為8:30—10:00;第二場為主觀題,筆試時間為10:45—12:15
(三)筆試地點。
在準考證上注明。
(四)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及合格線將于2013年1月22日16:00之后在深圳市考試院網站公布。
四、資格初審
(一)時間和地點:由區公務員和職員管理辦公室和各主管部門確定,公開筆試成績時同時公布。
(二)初審辦法。
對筆試合格的報考者,依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排序,各崗位根據擬聘用名額的3倍確定進入報考資格初審人選;其他筆試合格且名次在擬聘用名額8倍范圍內的報考者為報考資格初審遞補人選。若某崗位筆試合格的報考者人數少于擬聘用名額3倍,則該崗位所有筆試合格人員都列為進入報考資格初審人選。
為及時通知遞補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初審,筆試名次在擬聘用名額8倍范圍內的所有報考者均須在資格初審當天上午9:00之前到報考資格初審現場等候,直至所報考崗位資格初審結束。報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接受報考資格初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進入資格初審人員,經審查合格的,確定為進入面試人選;審查不合格的,不得進入面試,并按同一崗位筆試總成績由至低分的順序,從遞補人選中依次遞補進行報考資格審查。
(三)須提供的材料。
報考者應提供材料原件供審查人員驗證,并留復印件。
1.應屆畢業生:
(1)基本材料:本人報名表、準考證、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或落款時間為2012年9月1日以后的畢業生推薦表(函)(加蓋“畢業生分配辦公室”或“學生就業指導中心”或“學生處”公章,研究生的推薦表加蓋“研究生院<處>”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薦意見(推薦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績單、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屬2011年、2012年、2013年市外院校深圳生源畢業生報考市內戶籍要求職位的,需提供深圳戶籍本;如戶籍遷至市外尚未遷回深圳的,須提供深圳戶籍遷出地派出所開具的證明。
軍隊院校地方班畢業生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需提供就讀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證明。
2.社會人員:
報考者本人報名表、準考證、身份證(或戶籍本)、學歷及學位證書、職稱證書或執業資格證(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附件3,該表在資格初審時如來不及提供的可暫不提供,但必須書面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最遲應在辦理備案手續時提供該表,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
其中雇員或臨聘人員報考涉及雇用或臨聘時間計算問題的,須提供雇用合同或勞動合同作為證明,合同不足以證明的,提供社會保險繳納記錄作為證明。
3.無論應屆畢業生或社會人員,有下列情形的,均須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
(1)夫妻分居市外一方按本市戶籍人員報考的,須提供結婚證和夫妻雙方身份證。
(2)崗位有工作經驗要求的,須提供原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經驗證明。
(3)崗位要求大學英語四級、六級或八級的,須提供大學英語四級、六級或八級考試合格證書或者考試成績在425分以上的成績單。但在官方語言是英語的國家留學2年以上的留學生,報考具有大學英語四、六級或八級要求崗位的,可不提供相關證書。
(4)留學歸國人員資格初審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以憑深圳市外國專家局出具的《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臨時證明》接受資格初審;未畢業的,資格初審時必須提供就讀院校開具的在讀及畢業時間的證明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確認書;所有留學歸國人員、體檢和考察后,必須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
(5)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資格初審時須提供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位的,辦理聘用手續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四)其他要求。
1.報考者所提供的初審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不予進入面試;
2.報考者須本人按時到現場進行報考資格初審。報考資格初審合格的,由用人單位現場發放面試通知書;
3.資格初審只是對報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辦理聘用手續前的考察、公示結果為準。
五、面試
(一)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及地點由區公務員和職員管理辦公室或各主管部門確定并通知獲面試資格的報考者(見面試通知書)。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