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潮州市韓江及饒平縣公證處招聘公告【招5人】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和《潮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潮府【2012】29號)的要求,結合實際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廣東省潮州市韓江公證處決定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名,廣東省饒平縣公證處決定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名。具體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職位5個 (詳見《2016年廣東省潮州市韓江公證處、廣東省饒平縣公證處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具有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具體與各個招聘崗位相對應)的人員。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 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 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具有創新、開拓意識和團隊協作精神,工作細致、認真、責任心強;
3.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體檢標準;
4.報考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0年8月12日后出生人員)和40周歲以下(即1975年 8月12日后出生人員),具體詳見職位表;
5、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具體詳見職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試中,以虛假信息應聘的或在考試過程中違紀舞弊,并經招聘單位認定的;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條所規定的處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通過潮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信息網(http://www.gdcz.lss.gov.cn)和中國潮州政府網站市司法局網頁(http://www.chaozhou.gov.cn/dept/1134.jspx)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二)組織報名
1. 報名時間:2016年 8月10日至 8 月 12日
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2. 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地點:潮州市司法局,地址:潮州市新洋路197號華信大廈7樓會議室,聯系人 :李思禮、徐?。聯系電話:0768-2211751。
3. 報名要求:報考者按照公告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到達報名地點報名。每位應聘者只可應聘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職位,學位種類不能等同于報考專業。報名時本人需攜帶畢業證、學位證、內地居民身份證和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證書或證明材料(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本人近期紅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2張、《廣東省潮州市韓江公證處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或《廣東省饒平縣公證處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2、3,請自行下載、A4紙正反面打印、藍黑色鋼筆或黑色簽字筆填寫)。現有工作單位應聘人員,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應聘證明。
報名者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資格審查
工作人員現場對報考者的資格、資歷和其他材料進行初步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發放筆試準考證( 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四)筆試
招聘公證從業人員,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
1、筆試內容:考試的內容包括政治時事、行政職業能力以及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工作技能和文字表達水平。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