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廣東廣州市民政局直屬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21人】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2009年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粵人社發〔2013〕21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發〔2013〕108號)以及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下達的年度招聘計劃,現將廣州市民政局直屬事業單位2016年第一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單位簡介
招聘職位詳見《崗位需求表》。
應聘人員可在廣州民政公眾網(http://www.gzmz.gov.cn)查閱招聘單位簡介。
二、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應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即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2016屆畢業生及持有效暫緩就業協議書的往屆畢業生(社會保險繳費記錄顯示已就業者除外)。報名時畢業不超過1年的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視為應屆畢業生,超過1年的視為社會人員。
2、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社會人員。社會人員是指除應屆畢業生以外的其他人員。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應主動將報考意向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并經其同意,由于未經原單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二)報考條件
1、應聘人員須具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2009年廣東省人民政府第令139號)和《廣州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問答(一)》(穗人社發〔2010〕128號)規定的基本條件,并符合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和技能要求(詳見《崗位需求表》);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3、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定;
4、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強我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5、關于報考人員的年齡要求,須滿足以下基本條件之一:具有本科以下學歷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研究生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或技師職業資格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50周歲以下。招聘崗位需求表中有明確年齡學歷限制的,以招聘崗位需求表為準;
6、2016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書,的擬聘用人員應提供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學位鑒定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7、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受理報考;
8、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網上報名、筆試、資格審核、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填報資料。2016年8月1日上午9:00至8月3日下午17:00(3個工作日),報考人員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http://www.hrssgz.gov.cn),按照網上提示方法填寫個人資料進行報名。
2、網上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通過網上報名的報考人員請于2016年8月29日(星期一上午9:00后)自行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
3、報名注意事項
(1)每位報考人員僅限報考一個單位的一個職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每個招聘職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有效報名人數的比例必須達到1:3以上(含1:3)才能開考,如達不到上述比例,可視情況調整招聘人數,或取消未達到開考人數的招聘職位。
(3)年齡、工齡計算截止日期為網上報名的第一日。
(4)報考資格條件具有工作經歷要求的,以工作單位簽訂聘用或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記錄為準,在校期間購買社保的除外。工齡計算須符合有關規定,凡與工作單位簽訂聘用或勞動合同,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招聘到事業單位后,可計算為連續工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