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貴州臺江縣直機關事業單位遴選公告【招21人】
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優化縣直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隊伍結構,鼓勵人才在基層成長,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從基層來的選人用人導向,參照《黔東南州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黔東南州行政、事業單位公開遴選(選調)工作人員辦法(暫行)的通知》(黔東南府發[2013]1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經縣委、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2016年面向臺江縣各鄉鎮和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21名工作人員(具體崗位和條件詳見《臺江縣2016年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為確保遴選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原則
公開遴選工作堅持面向基層、德才兼備、人崗相適的選人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把政治素質好、工作業績突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與人民群眾關系密切、群眾公認的工作人員遴選上來。
二、公開遴選工作組織形式
公開遴選工作由中共臺江縣委組織部、臺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組織實施。
三、公開遴選對象和條件
(一)公開遴選對象
臺江縣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機關事業單位截止2016年12月1日前滿3年及以上(不含工齡認定)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不含自收自支人員);教師報考須經用人單位和教育主管部門同意。
(二)公開遴選條件
1.政治素質好,堅決擁護和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 勤奮敬業,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強;
3. 年齡一般在35周歲及以下( 1980 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臺江縣2016年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4. 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合格)及以上(試用期除外);
5.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并具備遴選崗位所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
6. 具有正常履行崗位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條件符合黔人發〔2005〕4號、人社部發〔2010〕19號、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文件相關規定。
7、報考機關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需具備崗位所必須的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正式干部身份(不含自收自支人員)。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稱職(不合格)、基本稱職(基本合格)或不定等次的(試用期除外);
2.受處間或處分未解除的;
3.正在接受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能參加遴選的其他情形的。
四、公開遴選方式及資格審查
遴選工作按照發布信息、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用人單位測評、考察、公示、辦理調動的程序進行。
(一)發布信息
本次遴選相關信息將由臺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在官方網站臺江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taijiang.gov.cn)上進行公布(公示)。
(二)遴選方式
主要考察應試人員綜合能力情況,采取筆試、面試及用人單位測評的方式進行。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7月25日至7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