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泰寧縣衛生系統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46人】
根據《三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明人〔2012〕33號)和《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核準泰寧縣2016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計劃的通知》(明人社〔2016〕210號)等有關規定,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泰寧縣衛生計生局將組織2016年全縣衛計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統一考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
本次共計劃招聘工作人員46名,各招聘單位具體的招聘崗位、招聘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2016年泰寧縣衛計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亦可登錄泰寧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fjtn.gov.cn/)查詢。
各單位招聘專業技術人員人數如下:
1.泰寧縣醫院17人,其中緊缺專業10人。
2.泰寧縣中醫院9人,其中緊缺專業1人。
3.泰寧縣婦幼保健院5人,其中緊缺專業3人。
4.泰寧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1人。
5.泰寧縣杉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2人,其中緊缺專業1人。
6.泰寧縣各鄉鎮衛生院共12人,其中緊缺專業1人。
二、招聘條件和對象
(一)報考條件:報考人員應符合《三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的條件和有關回避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4.應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職業(執業)資格或技能等資格條件;
5.適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滿18周歲以上,具體以各招聘崗位要求的年齡為準,各招聘崗位要求的年齡均指實足年齡,其計算截止時間均以2016年7月31日為準;
7.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考試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二)具體要求
1.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是指考生通過參加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
2.留學歸國人員、香港或澳門地區學習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地區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
3.通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而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考生,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關證明;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4.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崗位,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5年)》中“××類”所列專業的報考者準予報考;將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崗位,報考者所學專業與所列專業一致者準予報考;取得雙學歷(位)的報考者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的任一學歷(位)報考(有學位要求的,其學歷、學位均須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條件對應)。考生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署的專業為準。
5.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相關證書原則上必須在2016年8月10日前取得或已(護理類報考人員的護士執業資格證書或證明放寬至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但未取得證書的,須在面試或前資格復核時,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及是否的結論。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或不符合相關資格條件者,取消聘用資格。
6.報考本縣衛生事業單位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含見習期)。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