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大理州非法檢系統公務員考試錄用面試等工作安排公告
根據《云南省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云南省2016年選調生招考簡章》和《關于開展從村(社區)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街道)公務員工作的通知》等規定,現就大理州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等相關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試
根據《云南省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等有關規定,今年大理州公務員面試工作統一在州政府所在地(下關)進行。
(一)時間:2016年7月24日至7月26日,每天面試開始時間為上午8:30、下午14:00。(具體職位、面試時間詳見本人《大理州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通知書》)。
(二)地點:大理州民族中學。
(三)方式:結構化面試。
(四)監督:面試邀請紀檢監察、人大、政協、公安、等部門監督,同時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五)要求:
1.面試滿分100分,今年全省統一劃定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面試總成績未達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參與后續考錄過程。
各項成績計算按照《云南省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云南省2016年選調生招考簡章》和《關于開展從村(社區)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街道)公務員工作的通知》執行。
2.《大理州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通知書》領取,考生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蓋了印章的筆試準考證到招錄機關或縣市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領取,具體事項請與招錄機關聯系。
3.參加面試的考生,請按《大理州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通知書》注明的時間和地點,憑①《大理州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通知書》、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均為原件)參加面試。面試開始將封閉考點,面試正式開始仍未到達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取消面試資格,由此產生的責任及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如等候面試過程中需離開候考室的,要在工作人員的陪同下前往。面試開始后,由工作人員帶領考生到面試考場,面試結束后由工作人員送考生到休息室等候公布面試成績。
二、經歷業績評價
選調生崗位報考人員身份為大學生村官的,于面試后進行經歷業績評價。經歷業績評價包括學習經歷、任職情況、所受表彰和考核情況等方面,滿分為100分。
經歷業績評價工作按照《云南省2016年選調生招考簡章》等規定組織。考生參加面試當天,于報到時將經歷業績評價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1份,需經所在縣市黨委組織部蓋章確認,隨件附1份材料清單)送至大理州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選調生崗位資格復審和經歷業績評價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在面試考點統一收取,經歷業績評價證明材料以面試時提交的為準,過時將不再受理),并提交自評情況作為評價參考(自評情況在評價表“得分”欄打自評分,并在個人意見欄簽字)。面試結束后,由大理州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選調生崗位資格復審和經歷業績評價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組織評分組進行評分。評分結束后,考生到指定地點對評分表進行簽字確認。成績在大理先鋒網和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網上發布公告。在經歷業績評價工作中,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取消考試資格,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三、體檢及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崗位排名及勝出規則,根據崗位招錄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及考察工作由招錄單位組織實施。
(一)體檢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規定執行。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考察
考察重點是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工作按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及考察工作由招錄機關組織實施。
如遇體檢、考察不合格者,只在初次出現不合格人員的階段遞補1次。
四、公示和錄用
(一)人員確定及公示。在體檢考察結束后,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綜合評價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名單將在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不實名反映的問題各級紀檢機關和公務員管理部門不予受理。
公示期間因出現問題或個人放棄,有崗位空缺的,可進行一次性遞補,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二)錄用。錄用通知下發后,錄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持有關材料報到。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錄用資格,并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進行處理。
五、鄭重提醒
考生在面試及后續工作開展期間,務必通訊暢通,經常保持與所報考單位或州、縣市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聯系。
大理州各級公務員管理部門不指定、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面試輔導培訓。社會上出現的專門培訓機構、各種名目輔導班均與本次考試的主管部門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原標題:大理州2016年度非法檢系統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等工作安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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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大理州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聯系電話.docx
中共大理州委組織部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7月12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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