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酒泉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招29人】
根據《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工作需要,中共酒泉市委組織部、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決定,為酒泉市市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此次招聘,擬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9名。具體計劃詳見《2016年酒泉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表》。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權利;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服從工作分配,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義務,遵守事業單位工作紀律;
4.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其他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要求:崗位簡表要求35周歲以下為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崗位簡表要求30周歲以下為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管理崗位的在崗不占編的民生實事就業項目人員和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年齡不限;
7.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見《2016年酒泉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表》。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者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及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
5.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辭職辭退未滿5年的。
6.現役軍人、非應屆的在校學生。
7.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三)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酒泉市在崗不占編的民生實事就業項目人員和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允許報考。
(四)崗位專業要求
各招聘崗位專業條件參照《2016年甘肅省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專業分類參考目錄(試行)》。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的,僅限于該專業的人員報考;專業條件設置為專業類別的,則該類別所包含的專業均為符合報考專業。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