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衢州市總工會公務員選調1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市總工會決定衢州市職工技術協作辦公室(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在全市范圍內公開選調公務員1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人數
衢州市職工技術協作辦公室(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選調公務員1名。
二、選調范圍
面向衢州市行政機關(含鄉鎮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員(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未滿、鄉鎮選任制公務員未滿服務年限的除外)。
三、選調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身體健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4.從事辦公室或人事管理工作2年以上經歷。
5.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身份工作經歷。
6. 近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且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7. 符合選調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四、公開選調程序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報名、筆試、面試、考察、體檢、錄用等程序進行選調。
1.發布信息。2016年7月11日前,通過《衢州日報》、衢州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網址:www.qzrls.com)、衢州人才網(網址:www.qzrcw.com)、衢州工會網(網址:www.qzzgh.org)等向社會發布選調信息。
2.組織報名。報名時間:2016年7月17日至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報名地點:市總工會組宣部,聯系人:王忠霞,聯系電話:3026029,15805708800。報名采取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方式,組織推薦需加蓋單位印章。報名需帶材料:《衢州市總工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可從衢州工會網上下載填寫完成),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2年公務員工作時間證明和相關工作經歷證明;一寸免冠近照3張等。報考者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材料不實的,一律取消錄用資格。
3.資格審查。市總工會根據報考者填寫的《衢州市總工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和提供的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對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統一發放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2016年7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到衢州市人事勞動大樓415辦公室(荷三路231號)領取。
選調按不低于1∶3比例開考,如報考人數不足1∶3比例的,將取消本次選調工作。
4.筆試。采取閉卷形式獨立完成,試卷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應試者綜合知識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
筆試時間:2016年7月24日。
5.面試。筆試結束后,由市總工會劃定最低分數線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核同意后,按照1:3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入圍人員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參加面試。面試按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能力素質、個性特征和職位適應程度。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
6.組織考察。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合成百分制總分(考試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并從到低分按照選調職位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如應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進入考察人員須在5個工作日內提供所在單位同意考察、選調的書面證明,逾期未提交的,視作放棄考察選調資格。入圍人員放棄考察選調資格后,該職位可依次遞補。市總工會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進行全面考察,并聽取單位意見。有下列9種情況的人員為考察不合格:
(1)曾有嚴重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的行為,并經有關部門認定的;
(2)曾受到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處分、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處分的;
(3)曾受過勞動教養的或近兩年內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以及參與賭博賭資較大,被有關部門處罰的,或曾組織、利用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被有關部門處罰的;
(5)曾被有關部門認定參與邪教、吸毒、色情、盜竊、貪污、賄賂、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
(6)受行政警告處分未滿一年、受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或受黨、團內警告未滿一年或受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7)近3年內,在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確定為不合格的,或因嚴重違反紀律、規章制度而被單位依法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未滿一年;
(8)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在招錄過程中有違紀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
(9)有不適宜選調其他情形的。
7.組織體檢。
(1)考察結束后,經市總工會黨組集體討論,擇優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工作在紀檢組監督下由市總工會統一組織進行。
(2)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執行。
(3)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
(4)報考人員放棄體檢的,視作放棄錄用資格。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可在考察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8.錄用和公示。體檢結束后,在相關網站對擬選調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按有關管理權限辦理調轉任手續。
五、有關要求
本次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對違反公開選調規定、弄虛作假和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資格和選調資格。同時,在整個選調過程中,要嚴肅考風考紀,杜絕徇私舞弊的現象,自覺接受考試對象、紀檢組織人事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原標題:衢州市總工會關于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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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總工會
2016年7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