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興山縣事業單位集中招聘資格復審通知
根據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2016年興山縣事業單位集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現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后):
一、參加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對象在該職位參加筆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
二、資格復審時間:2016年7月12日至1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共計3天。
三、資格復審地點: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公務員管理股(413辦公室)。
四、資格復審需提交的相關材料
1、考生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證件以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xlcx/)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提交一寸彩色登記照1張。
2、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3、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址:http://www.cscse.edu.cn)學歷認證和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以上證書、證明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五、相關事宜
1、考生原則上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到現場的,可委托他人帶資料到現場進行復審,但須提供考生本人委托書和委托人的身份證。
2、凡放棄資格復審、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參加筆試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請各位考生互相轉告,保持通訊暢通。考生通訊方式變更的,請及時主動與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聯系,避免錯過資格審核和考試機會。
3、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將根據考生網上注冊的通訊方式給考生發短信。若考生在24小時內仍無回應,或回復了短信但未在要求的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4、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按相關規定,需繳納面試費50元(自備零錢)。
咨詢電話: 0717-2584512
原標題:2016年興山縣事業單位集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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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興山縣事業單位集中公開招聘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7月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