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招聘7人公告(方案四)
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創建于1881年,是一所集醫療、教學和科研為一體的省級綜合性三甲醫院,是泉州地區現代醫學的發祥地,編制床位2000張。因工作需要,2016年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技術人員7名。根據《福建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的規定,制定具體方案如下:
一、應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3、應聘人員須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4、年齡40周歲及以下(1975年7月7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31日);其余各項資格認定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31日。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見附件)
三、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社廳門戶網站(http://www.fjrs.gov.cn)、福建醫科大園網(http://www.fjmu.edu.cn)和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網站(http://www.fyey.cn)上發布。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7月7日至2016年7月21日
2、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請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將報名材料復印件送(寄)至我院人力資源處,所提交的報名材料不接收電子郵件,材料一律不予退還。報名材料按以下順序裝訂:招聘報名表、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或工作經歷證明等。應聘人員對提交材料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3、根據閩價費〔2007〕196號規定,對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員收取報名費80元/人。
五、考試
1、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筆試為與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面試內容為機構化面試。實際應聘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不達3:1的,按閩人發[2006]年11號文件規定執行。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總分均為100分。
2、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不足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合格線為70分。
3、面試前將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應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若暫時無法提供的,經我院同意后最遲延至體檢前提交。其中,2016屆畢業生與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經我院同意后最遲延至公示前提交,報考者應對提交材料真實性負責,如不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一經核實,取消聘用資格。
4、進入面試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折合計算。若綜合成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分高者為擬聘人選。若面試成績仍并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
5、筆試、資格復審、面試等具體事項和時間安排以及所有人員參考成績,進入面試人選名單請關注附屬第二醫院網站(www.fyey.cn) “人事人才”欄目。
六、考核和體檢
1、根據綜合成績高低,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2、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且符合崗位各項要求的擬聘人選在福建省人社廳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一般情況下,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人選將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八、聘用
1、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核準手續。與醫院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享受國家和福建省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等待遇。
九、聯系方式
地址:泉州市中山北路34號福建醫科大學附屬二院人力資源處
郵編:362000
電話:0595--22791142
十、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和福建醫科大學共同組織實施。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及福建醫科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全程進行監督,監督電話:0591-87981012(醫院監督電話);0591-22862537(醫大監察室)。
原標題:2016年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招聘工作人員方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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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
2016年7月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