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米易縣供銷合作社考調補充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米易縣人事調配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第十一次會議研究,同意我社面向全縣公開考調1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考調崗位名稱及崗位數
米易縣供銷合作社黨政辦公室管理崗位1個。
二、考調對象及條件
(一)考調對象
全縣在編在崗參公事業人員。
(二)考調條件
1.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2.年齡40周歲(含40周歲)以下,即1975年7月6日之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
3.所學專業為市場營銷、農業、電子商務等(兼有會計資格者 );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在試用期內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按照有關規定,在現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調程序
(一)報名
米易縣供銷合作社在米易縣公眾信息網、協同辦公平臺上發布公開考調公告,報考人員到米易縣供銷合作社(米易縣攀蓮鎮城中街36號)辦公室進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6年7月6日至2016年7月15日。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填報信息。報考者下載并如實、準確填寫《米易縣供銷合作社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A4紙雙面打印,一式兩份,貼照片),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并加蓋公章。
2.報名所需資料。報名表2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紅底彩色照片2張,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提供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2張,其它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工作始末,任何環節審查出不符合考調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即取消考調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4.領取筆試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到米易縣供銷合作社辦公室領取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二)筆試
筆試由米易縣供銷合作社統一組織,采用閉卷方式,滿分為100分。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考生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參加筆試。
(三)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重點測試報考者的專業素質、業務水平及其他綜合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面試結束后,按考試崗位根據總成績從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人選。
考察工作由米易縣供銷合作社負責實施,考察堅持黨管干部、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的原則,全面了解報考者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工作實績、群眾基礎、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考調人員,通過米易縣公眾信息網統一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六)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考調的人員,報經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審核同意后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考調資格。
四、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考調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縣關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米易縣紀委監察局信訪室對此次考調過程進行監督,接受投訴舉報。對考調工作中弄虛作假,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對違紀違規參加考調的人員,取消其考調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五、此次考調工作由米易縣供銷合作社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米易縣紀委監察局信訪室 8179744
咨詢電話:米易縣供銷合作社 8172338
原標題:米易縣供銷合作社關于公開考調工作人員的補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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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