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張家界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79人】
(三)筆試開考比例
崗位報名人數與該崗位招聘計劃的比例不得低于3∶1。達不到3:1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無法達到3∶1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該崗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四)打印準考證
完成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并經現場資格審查確認報名的考生,須于2016年7月27日8:00至7月29日18:00在提交報名信息網站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內容與分值:筆試試題分客觀題和主觀題兩部分,各招聘崗位筆試內容與分值詳見附件1。
2、筆試時間:2016年7月30日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張家界市區設置考場,考生應當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
(二)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參加考試人數與招聘計劃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績者,則一并進入面試。
招聘崗位參加考試人數與該崗位招聘計劃達不到3∶1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經核減招聘計劃后,仍形不成競爭的崗位,設立60分為筆試最低分數線,達不到筆試最低分數線的,不得進入面試程序。
2、面試方式與分值。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或技能操作方式進行,各招聘崗位具體面試方式詳見附件1,面試分值為100分。
3、面試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崗位,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采取技能操作面試的崗位,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4、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規定另行公告。
面試前,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報考資格復審。凡有關報考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要求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市人社局批準,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報考人員因特殊原因明確放棄面試資格(以考生簽字的放棄面試資格申請為準)或資格復審未通過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三)考試綜合成績合成和排名
1、考試綜合成績合成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張家界市高級技工7個招聘崗位,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面試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2、考試綜合成績排名
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仍相同的,按考生試卷客觀題部分實際得分排名。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1、體檢人選。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的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錄用計劃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招聘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形不成競爭的,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招聘崗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形成有效競爭崗位入圍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采取技能操作面試的招聘崗位,設立60分為面試最低分數線。達不到最低面試分數或面試最低分數線的,不得進入體檢程序。
2、體檢組織實施。體檢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3、體檢標準。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對體檢結論有異議者,可在知道體檢結論起3個工作日內,向市人社局書面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針對有異議的項目進行,且只能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考察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