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吉林白城市洮北區安置委培生就業考試公告【35人】
依據筆試成績,按照1:1的比例,從到低分順次確定擬聘用人選。考試成績在白城市洮北區人力資源市場公布。
五、考核及政審
成績并列超出安置崗位數量的,由區人社局和用人單位組織考核。對于報空和棄考產生的無擬聘人員崗位,由區人社局和用人單位根據“服從調劑”的未被錄取其他人員的考試成績和專業、工作經歷情況擇優調劑。
六、公示
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白城市洮北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天。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問題反映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聘用、待遇及使用
本次安置考試被錄取的人員實行聘用制(屬于機關、事業單位輔助性崗位,不納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報區人社局備案;勞動合同要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期限;合同期限一般為三年,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不再考試直接續簽合同;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待遇標準為每人每月2300元(含五險一金),今后根據事業發展情況適度。
聘用人員凡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原因被用人單位辭退的,不得再參加其他用人單位考試。區人社局要對各用人單位簽訂合同、支付報酬、繳納保險情況進行專項監察。聘用人員與單位發生爭議的,應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對沒有聘用到相關崗位的委培生,洮北區就業局將免費為其提供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創業培訓等。
八、信息發布及報名咨詢
本次考試公告和信息在白城市洮北區人民政府網站上發布,網址為http://www.taobei.gov.cn/。
報名咨詢電話:白城市洮北區人社局黨辦0436-3242213。
原標題:白城市洮北區安置委培生就業考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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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
2016年6月2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