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溫州市鹿城區選調公務員公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23人】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溫州市鹿城區10家單位在全市范圍內公開選調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2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資格條件
(一)溫州市范圍內具有公務員身份的在編在崗人員;報考職位有特殊要求除外。
(二)錄用為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滿3年(含試用期,截止到2016年5月31日),其中:新錄用鄉鎮(街道)公務員在鄉鎮(街道)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三)政治素質好,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四)具有職位所需的學歷、資歷以及專業條件。
(五)具有適應職位要求的年齡條件。
(六)符合報考職位的其他要求。
二、選調單位和具體職位要求
(一)選調單位和具體職位及要求詳見《2016年溫州市鹿城區公開選調公務員計劃表》(附件1)。
(二)選調職位的專業審查按《2016年溫州市鹿城區公開選調公務員專業資格審查辦法》(附件2)規定執行。
三、公開選調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發布公告、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察、擇智選調的方式進行。
四、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一)報名時間
2016年7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報名地點
溫州人才大廈三樓(學院中路5號)
(三)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需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證、畢業證書等職位要求提供的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公務員登記表的復印件加蓋核對章及核對人簽名。職位要求中共黨員的需提供所在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身份證明。要求具有2年以上執法或辦案經歷的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
2、1寸近期免冠同底照片2張。
3、報考人員須認真填寫《溫州市鹿城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附件3),并經所在單位及當地組織人社部門簽署同意報考意見。經資格審核同意后,取得相應選調職位的考試資格。
報考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和轉任資格。
4、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四)資格審查
經資格審核同意后,同一職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數與選調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將相應核減或取消選調計劃, 對取消選調計劃有關報考人員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職位。
五、考試
考試以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形式進行。
(一)筆試
筆試重點測試報考者運用理論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
2016年7月23日上午9:00—11:30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6年7月20日9 時—7月23日9 時。
已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登錄溫州鹿城人事考試網(http://www.wzlcks.com),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4、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二)面試
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列為面試入圍人選。面試注重對應試者能力素質、個性特征和職位適應程度等方面進行考察了解。面試考生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面試通知書》、身份證參加面試。《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另行通知。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凡在面試前3天,具有面試資格的人員向鹿城區委組織部或鹿城區人力社保局書面確認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其空缺面試資格在該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予以遞補,其他出現的面試空缺情況不再遞補。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對象。
六、確定入圍人員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根據總成績,按選調崗位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員。遇總成績同分的,以面試成績高者 ,如再相同,則需另行加試。
七、體檢、考察
入圍人員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攜帶本人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如有體檢、考察自動放棄或不合格者,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考察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執行。
八、公示、轉任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選調對象,在溫州鹿城公務網(http://www.lucheng.gov.cn/)、溫州鹿城人事考試網(http://www.wzlcks.com/)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轉任手續,不按規定時間辦理,取消選調資格,不再遞補。
九、注意事項
1、國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時間及所學專業的認定,以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對其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
2、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報名。參加筆試、面試時,必須攜帶第二代身份證、準考證,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3、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4、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 廳發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4〕15號)執行。
5、本次公開選調筆試、面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溫州市鹿城區委組織部、溫州市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公開選調考試的輔導培訓。
咨詢電話:88030302(區委組織部)
56677691(區人力社保局)
原標題:2016年溫州市鹿城區公開選調公務員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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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溫州市鹿城區委組織部
溫州市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
2016年6月29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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