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淳安縣定向培養衛生人才招聘公告【28人】
根據浙江省衛計委、發改委、教育廳、人社廳、財政廳(浙衛發〔2016〕35號)文件精神,我縣在2016年全省高校統一招生考試的考生中,定向招收醫學專業學生28名,其中專科生20名(臨床醫學專業),本科生8名(臨床醫學5名、中醫學1名、護理學2名)。本次招生不實行招錄與招聘并軌,按照“先填志愿、擇智選拔、后簽協議”的原則,面向淳安戶籍的考生定向招生和招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培養目標
為醫療單位培養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良好,能勝任基層醫務人員崗位,為廣大群眾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的實用性醫學專業人才。
二、委托培養
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臨床醫學和護理學本科)、浙江中醫藥大學濱江學院(中醫學本科)、杭州醫學院(臨床醫學專科)。
三、專業與學制
本科有臨床醫學、中醫學、護理學三個專業,專科為臨床醫學專業;本科全日制五年,專科全日制三年。
四、考生類別
理工科類。
五、招生與招聘
招生對象為淳安戶籍,且參加2016年全省統一高考的學生。招生實行按戶籍以縣為單位定向招生的辦法。符合條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本科安排在第二批提前錄取,專科安排在第三批提前錄取。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此類定向招生相關院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
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 、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將上線考生提供給招生院校;招生院校根據考生成績和專業志愿,按本校錄取規則擬定考生錄取專業,并將相應名單發至縣衛計局;縣衛計局根據院校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體檢,對體檢合格的考生按志愿 、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在本縣范圍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經縣人社局同意后與合格考生簽訂就業協議書,并將已簽訂協議的考生名單報招生院校。
招生院校在相應批次招生工作開始前,將我縣報送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
六、培養費用
經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專科學員,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和由政府承擔,并每月給予300元補助(每年按8個月計算)。本科學員在校期間的學費、和生活費,由政府按不少于4.6萬元/5年/人的標準給予補助。
七、就業和待遇
定向培養生按期畢業后,由縣衛計局統一調配到相應工作崗位,其中本科生分配至部分縣級醫院(縣二醫院臨床2名、中醫1名、護理2名,縣中醫院臨床1名,縣婦保院臨床2名);專科生分配至農村社區醫療衛生單位工作。工作期間,享受大學生村官的同等待遇,并辦理各類社會保險。若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后,次月起工資待遇即可享受同類事業單位人員的80%。服務滿2年并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可參加我縣衛計系統下屬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
對臨床醫學、中醫學專業人員聘用期間需參加全省統一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聘用合同期滿后,仍未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者,不再續簽聘用合同。定向培養生從事醫療衛生服務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八、簽訂就業協議事項
1.時間:2016年8月(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地點:淳安縣衛計局組織人事科(千島湖鎮新安北路46號)。
3.簽協議時需提供身份證、戶口簿、高考分數卡原件及復印件。
4.聯系電話:64823642。
原標題:關于2016年定向培養衛生人才招生招聘的公告
淳安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6年6月2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