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仙居縣定向培養基層衛生人才招生招聘公告【10人】
為進一步加強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根據浙江省衛計委、發改委、教育廳、人社廳、財政廳等五部門《關于開展2016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16〕35號)文件要求,2016年仙居縣計劃定向培養醫學生10名,現就有關招生(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定向培養招生(招聘)計劃
面向中心鄉鎮衛生院(橫溪、白塔、下各)定向培養本科層次臨床醫學專業5名, 面向山區、邊遠鄉鎮衛生院(安嶺、溪港、湫山、淡竹、朱溪、廣度、上張)定向培養專科層次臨床醫學專業5名,實行“招錄與招聘并軌”。
二、定向培養承辦院校
本科層次臨床醫學專業為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專科層次臨床醫學專業為金華職業技術學院。
三、招錄與招聘
定向培養招生錄取,按照“先填志愿,擇智選拔,后簽協議”的原則。按考生戶籍以縣為單位實施定向招生(招聘),本科安排在第二批提前錄取,專科安排在第三批提前錄取。實行“招錄與招聘并軌”,具體程序如下:
1.符合條件考生按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定向招生相關院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
2.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 、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我縣招生計劃1:1.2比例,將上線考生提供給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將相應名單分發至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3.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根據各院校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體檢。對體檢合格考生,按志愿 、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網站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的,商縣人社局后,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并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招生院校。
4.招生院校在相應批次招生工作開始前,將我縣報送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
5.錄取結束后,招生院校將我縣定向培養生名單抄送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備案。
四、學習費用
經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學員,在畢業到崗后和服務期滿后,分二次給予適當的學費補償。
五、就業與待遇
實行“招錄與招聘并軌”的定向培養生按期畢業后,按照簽訂的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統一安排,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服務期不得少于5年。
臨床醫學專業人員聘用期間需參加全省統一的畢業后醫師規范化培訓。聘用合同期滿后,仍未取得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或執業醫師資格證書者,不再續簽聘用合同。
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聯系電話:87797011
原標題:2016年仙居縣定向培養基層衛生人才招生(招聘)公告
仙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
仙居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仙居縣教育局
2016年6月2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