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南湖區定向培養農村社區醫生招生(招聘)公告【16人】
根據浙江省衛生計生委、發改委、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廳、財政廳《關于開展2016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16〕35號)精神,2016年南湖區將定向培養農村社區醫生10名,護理6名。現將有關招生(招聘)情況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對象
2016年報考普通高校理科,立志從事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事業,填報理科第二批(本科層次)提前錄取專業志愿或第三批(專科層次)提前錄取專業志愿,并與南湖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的南湖區戶籍(不含城南街道和長水街道)學生。
二、招生院校、專業、層次及招生名額
(一)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臨床醫學專業,本科層次,6名;
(二)浙江中醫藥大學,預防醫學專業,本科層次,4名;
(三)麗水學院,護理專業,專科層次,6名。
三、招生(招聘)程序
2016年,定向培養基層衛生人才實行招生與農村社區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并軌進行。按照“先填志愿,擇智選拔,后簽協議”的原則,實施定向招生(招聘),本科安排在第二批提前錄取,專科安排在第三批提前錄取。定向培養生可享受在校學生同等的獎、助、貸學金政策。
(一)填報志愿。凡上第二批理科分數線的考生,于7月17日8∶30~17∶30在省教育考試網填報志愿;凡上第三批理科錄取分數線的考生,于8月3日8∶30~17∶30在省教育考試網填報志愿。(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此類定向招生相關院校專業,按志愿原則錄取)
(二)體檢與公示:教育考試院根據本人志愿、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我區招生計劃1:1.2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對體檢合格考生,按招生政策規定和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南湖人才在線http://www.jxrczx.com/”和“南湖區衛生和計劃生育網/”上公示3天。
(三)簽訂協議:公示無異議的,由南湖區衛計局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并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招生院校。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網上打印的高考成績單,于規定時間內到南湖區衛計局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體檢和簽訂協議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錄取。省教育考試院按已與區衛計局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的名單投檔,由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未錄取者不影響第二批院校的正常錄取。
四、就業及待遇
(一)凡被錄取的南湖區定向培養學生,畢業后按照簽訂的培養、就業協議,回我區農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具體工作單位由南湖區衛計局商南湖區人力社保局確定,由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
(二)臨床醫學定向委培生聘用期間需參加全省統一的畢業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及國家醫師資格考試。乙方畢業后工作2年內未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者,用人單位可調整其崗位,或可以解除與乙方的聘用關系;3年未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者,用人單位直接與其解除聘用關系。乙方自參加甲方安排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后,3年(本科)內未取得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者,用人單位不再與其續簽聘用合同。
(三)定向委培生取得相應執業資格后,服務基層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期限不得少于8年,服務期限不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時間。有關內容在定向培養就業協議中明確。
(四)定向培養生若畢業后不回南湖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或不服從分配及不滿服務年限的,應按協議承擔有關違約責任,3年內不得報考本區所屬醫療衛生單位工作人員的招聘考試。
咨詢電話:南湖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82838369。
監督電話:南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82838339
原標題:2016年嘉興市南湖區定向培養農村社區醫生招生(招聘)公告
南湖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南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6月24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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