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內蒙古烏蘭浩特市部分機關遴選公務員公告【15人】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注重從基層一線培養選拔干部”精神,按照《關于注重從基層和生產一線選拔黨政領導機關干部的意見》和《內蒙古自治區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細則(試行)》的要求,擬在全盟公開遴選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
本次公開遴選職位為主任科員及以下職務層次的職位。各遴選機關的遴選職位、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2016年烏蘭浩特市部分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遴選職位表》)。
二、報考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范圍
興安盟在編在崗或高考時戶籍在興安盟境內且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的公務員(不包含參公人員)。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1日。
3.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及以上學歷。
6.年齡具體要求詳見職位表。
7.職務為主任科員及以下。
8.身體健康。
9.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和內蒙古自治區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程序
(一)報名時間、地點
本次公開遴選報名采取本人現場報名,報考者個人自愿并經組織推薦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6年6月27日至7月3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報名地點:烏蘭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5樓會議室(510室)。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