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貴州湄潭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42人】
(四)考試
我縣事業單位招聘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均實行百分制,考試成績實行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成績計算公式:總成績=筆試成績的60%+面試成績的40%。
1、筆試
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科目為一科,由縣招考辦組織統一命題,制卷、評卷等工作。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2016年7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考生考試時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2016年7月21日至7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領取《筆試準考證》地點:湄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一樓大廳。
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不再另行電話通知,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人員憑有效《居民身份證》領取準考證,代領的憑代領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收費票據領取。
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即2016年8月6日前)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和湄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公示公告欄公示并告知面試等有關事宜。
2、面試
根據報考各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確定,如遇某崗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超過招聘崗位計劃數已經形成競爭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與招聘崗位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僅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事宜在公布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時一并公布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公示公告欄,不再另行電話通知,請進入面試的考生務必切記并遵守,因考生未閱或其他各種原因未按時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時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并在面試結束后的3個工作日內,將筆試、面試成績、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等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站和湄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站上進行公示。
(五)體檢
根據崗位招考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由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成績仍相同則再次面試,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體檢必須在招考辦指定的醫院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國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可從其規定。招考辦在醫院確認體檢結論后,即將體檢不合格的項目告知體檢不合格人員。初次確認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書面申請,經縣招考辦同意后可以復查一次。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和地點由招考辦另行通知。
體檢之后放棄的考生,報請市人社局列入我市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不誠信人員名單,3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我市各級各類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六)擇崗
擇崗對象為《崗位表》中規定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擇崗的崗位。按照考生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選擇確定擬聘崗位(總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擇崗),考生選擇聘用單位后又放棄的,不再重新組織擇崗。
(七)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核(政審)對象,由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具體負責考核工作。考核應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作出考核結論,提出是否聘用的建議意見。考核內容應包括考核對象的主要現實表現、有無違法記錄、遵守計劃生育政策及是否需要實行崗位任職回避等情況,同時進一步復核考生的報名資格及有關情況。
在考核中發現有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者,報經縣招考辦審定屬實的,取消該考生的擬聘用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