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貴州湄潭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42人】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以及《遵義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新增人員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經湄潭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42人。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政審)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擇崗、考察(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公開招聘單位、崗位、學歷、專業及其他資格條件見《湄潭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崗位表》(見附件一)。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4、2016年及以前畢業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往屆畢業生;
5、湄潭縣扶貧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員及其未婚子女;
6、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湄潭縣服務的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人員(簡稱“四項目人員”)和生源地或兵源地為湄潭縣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以上五類人員統稱“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定向招聘“四項目人員”的崗位限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累計在湄潭縣服務滿2周年的人員報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崗位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期間入伍退役后完成學歷或畢業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報考;
7、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8年7月5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0年7月6日及以后出生);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或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報考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5年7月6日及以后出生);
8、身體條件符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要求;
9、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截止2016年7月5日“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未滿一屆(三年)的;
2、在讀的全日制非2016屆畢業生;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5、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6、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超生子女的;
7、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或2015年以來在我市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考試嚴重違紀成績被記“0”分的;
8、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9、不能提供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資格證書等原件的;
10、本縣機關事業單位中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編在職人員;
11、新招錄(聘)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仍在試用期以內的;
12、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