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蘇靖江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50人】
(八)考察
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在靖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指導下,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按《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65號)組織考察,考察側重于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時,按該崗位考生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公示與公開選崗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指定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的監督。公示無異議者,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有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并按考生總成績從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的崗位,由靖江市組織人社部門按照擬聘人員的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進行一次性公開選崗。公開選崗須由報考者本人參加。放棄選崗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選崗的,作自動放棄處理,不遞補。
(十)聘用
經公示確定的擬聘人員,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按規定程序報靖江市組織人社部門審批,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擬聘用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領取《聘用通知書》。如擬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領取《聘用通知書》或逾期不報到(時間以《聘用通知書》上注明的報到時間為準)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不遞補。擬聘人員為2016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的,須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原件以供校驗,如所提供材料與招聘崗位要求不一致,將取消聘用資格。
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見習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聘用期為5年,5年內不得調離本市。
本次公開招聘中,如涉及擬申報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其聘用人員一律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此類單位如今后被批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本次招聘的人員一律分流到相同經費渠道的事業單位,不服從安排的,則終止聘用關系,由本人自謀職業。
四、紀律與監督
招考聘用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靖江市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本公告由靖江市委組織部、靖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0523—89181512(中共靖江市委組織部)
0523—80292122(靖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監督電話:
0523—12388(靖江市紀委、監察局)
指定網站:
靖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www.jjhrss.gov.cn
原標題:靖江市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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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靖江市事業單位招聘崗位簡介表(一、二).xls
靖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6月2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