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疆和田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5名】
根據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監察廳等部門聯合下發《關于印發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新人社發〔2013〕141號)要求,經地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和田地區住房與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招聘工作將采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具體事宜如下:
一、單位簡介
(一)和田地區建筑企業勞保費用行業統籌管理站是隸屬于地區住房與城鄉建設局管理的事業單位,經費形式為自收自支。
主要職責:負責完成自治區總站下達的地區建筑企業勞保費用行業統籌年度任務指標;負責困難企業申請的調劑補貼工作;協助完成年度勞保費的清欠工作。
(二)和田地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是隸屬于地區住房與城鄉建設局管理的事業單位,經費形式為自收自支。
主要職責:負責各類建設工程交易、為相關設備采購提供場地及設施服務;負責對各類招投標活動提供服務;負責收集、發布各類建設工程信息服務;監督申報招投標過程(程序、數據)審核工作。
二、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原則
著眼于建設一支高素質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隊伍,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切實做好公開招聘工作。
(二)招聘對象。
符合崗位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已在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在冊的正式工作人員,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人事關系(聘用合同關系)的。
(4)參加“5%人才儲備編制”、“特崗教師”等招聘考試,已簽訂服務協議未滿服務期的。
(5)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編制人員考試錄用過程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被給予“不得報考”處理的。
(6)篤信宗教、多次參加宗教組織活動或參加過“******功”等非法組織的;直系親屬、直接撫養者或其它關系密切旁系親屬系“******功”、對社會有危害的骨干分子,或頑固不化、繼續堅持錯誤立場的。
(7)由于各種原因,其政治表現難以查清的。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及工作能力。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0年6月30日后出生的)。
7、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具體詳見《2016年和田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一覽表》(見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2016年和田地區住建局所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于2016年6月21日發布招聘信息,招聘崗位詳見《2016年和田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一覽表》,可登陸和田信息網(http:// www.xjht.gov.cn)查詢。
(二)報名與確認。
(責任編輯:李明)